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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7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26 16:05:37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粤卫案函〔2020〕143号


省民政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吴克昌代表提出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以农村为主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三留守”人员在内的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健康服务。

  一、大力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和医疗设施建设

  2017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粤办发〔2017〕2号),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社〔2017〕33号),2017-2019年,我省各级财政统筹安排500亿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各级财政安排20亿元,用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0000间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19年末,47家升级建设的中心卫生院全部开业,10000间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顺利完成,基层医疗机构院容院貌焕然一新,为农村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全面促进基层卫生人才增量提质

  近年来,我省连续出台《广东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东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实施方案》,推进“三羊计划”“填洼计划”“千名高校毕业生上岗退费”等政策落地,为基层建立一套选才、育才、留才的工作机制,建设一支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基层人才队伍。持续推进“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培训培养一批紧缺人才”工作,三年来,平均每年为粤东粤西粤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培训全科医生5080名(三年实际17104名)、产科医生(含助产士)1000名(三年实际3098名)、儿科医生360名(三年实际1092名)。另外,每年计划招收订单定向医学生1000名,2019年已扩大招收规模至1400名(三年实际3375名)。

  三、进一步激发农村卫生人才活力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政策,解决基层动力不足、活力不够问题。进一步深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个人收入差距,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允许对符合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单列申报绩效工资。推进基层卫生人才统招统管统用工作,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疗卫生人才,编制、经费由县级解决,入编后派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满5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可选择返回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实行精准的政策倾斜,用足用好近年出台的各项卫生人才政策,促进医疗人才下沉农村,不断充实农村人才队伍,持续开展“百名首席专家下基层”“三羊计划”“填洼计划”等项目,提高卫生人才素质,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健康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24日

  (联系人:姚毅,联系电话:83828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