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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041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26 15:29:25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粤卫案函〔2020〕134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聂竹青委员提出的关于跨市域公共住房建设城际合作,助推安居广东早日实现的提案(第20200416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201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至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248号),我委的省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含中医)已委托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我委将积极指导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23日

  (联系人:邹远闻,联系电话:83854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