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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035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23 16:48:42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粤卫案函〔2020〕101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杨森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广东省无障碍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生活环境品质的提案(第20200355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无障碍保障体系建设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相关顶层设计。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9月28日修订通过的《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会同民政、财政、残联等单位,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建筑、设施进行改造。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孤寡优抚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自愿改造生活设施及无障碍设施提供资助”,以及原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13部门共同印发的《广东省“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粤卫〔2017〕153号)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强化住宅区无障碍通行,发展适老公共交通;加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有关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建设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将“加强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建设”纳入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推动我省老年人无障碍保障体系建设,提升老年人生活环境品质。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20日

  (联系人:李端莹,联系电话:83177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