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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071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20 15:56:33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粤卫案函〔2020〕91号


省教育厅:

  许顺委员提出的关于把健康教育列入我省中小学教科书的提案(第20200711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强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确有必要

  (一)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工作是健康广东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健康广东2030”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等文件对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等10部门印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10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健康促进与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学校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

  (二)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是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十八条明确:国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遍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三)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内容有规范指引。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健康促进学校规范》(WS/T 495-2016)10.1明确,根据GB/T18206的要求设定健康教育课的内容,开展学生健康教学。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了健康教育课的内容。

  二、我省积极开展学生健康教育课的实践探索

  (一)依托健康促进县(区)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2014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启动“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建设项目,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作为健康环境创建的重要内容,其中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落实学校健康教育课。2015年,原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学校等示范单位建设。近年来,我省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健康促进县(区)、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等建设项目,推进学校健康教育课的落实。2015年以来,全省共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学校945家。

  (二)根据学校卫生健康工作需要编写各类健康教育教材。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专家编写了《小学生健康教育读本》,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组织编写了《系列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师教学指导用书》,在我省部分地区进行了推广使用。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指定下,省疾控中心、省妇幼保健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家编写学生预防近视等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教材,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编写复学防护指南,广州、深圳等各地市也积极组织专家编写供学生使用的健康教育教材。深圳市龙华区开展“健苗行动”,编写《幼儿健康读本》,将健康教育纳入幼儿园教学课程。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工作。联合各级教育部门,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落实卫生健康副校长工作机制,强化医校联合,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提高中小学生健康素养水平。

  (二)大力支持健康教育教材开发工作。根据《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规范,结合我省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实际,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体系的研究与评价工作,成立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积极配合教育部门,为中小学健康教育教材编写和师资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17日

  (联系人:赵杰,联系电话:020-8382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