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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047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17 15:56:58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0〕44号


省民政厅:

  赵先明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的提案(第20200473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精神及要求,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积极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发展。

  一、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发展

  “十三五”以来,我省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实施简化行政审批、放宽机构准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等政策措施,有力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快速发展。放开医疗市场准入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数量、地点等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受限制。简化优化审批服务。2018年2月起,已将“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医师执业证书核发”、“省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减少审批环节,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优化工作,发挥部门合力,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制度性成本。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全面落实医师、护士执业区域注册和省域范围多机构执业政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加强医疗机构间的技术交流合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我省自2018年5月1日起在全省试点护士区域化注册工作,自实施以来已有6526人次备案了多点执业。护士多点执业不存在对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的限制。目前,我省正在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全省已有10个地市141家医疗机构正在开展试点。全省建立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制度,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医师、护士注册提供便捷服务。

  二、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养老服务

  一是医疗机构多种形式参与养老服务。我省医疗机构参与养老服务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医养签约形式,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建立签约合作关系,这是目前比较普遍的模式。全省91.6%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95.6%的医疗机构建立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或增设养老床位形式,鼓励有余力的、有床位空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企事业医疗机构利用现有闲置资源开展养老服务。居家医疗服务形式,支持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家庭,为居家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上门出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延伸性医疗服务和康复保健服务。二是大力推行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制度。依靠社区、乡镇卫生服务网络,城乡统筹,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为城乡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针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建档、追踪健康管理,定期上门巡诊。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家庭医师中医服务包签约服务,为居家社区养老提供中医药服务支撑。三是支持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四十六条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到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多机构执业或者在养老机构内开办诊所、护理站。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健康服务。从法律层面解决养老机构医疗护理资源不足的问题。

  三、支持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我委协同省教育厅加强各类医学院校养老相关专业建设,加大康复医师培训力度。目前全省39所医学高等、高职、中职院校开设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学、老年服务与管理、医学营养、健康管理、社区康复、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医养相关专业点105个,2019年招收医养结合相关专业本科及高职高专医学生14592人、中职医学生8194人。同时在全省51家住培基地中设置39个康复医学科专业基地,2019年招收康复科住培医师67人、转岗培训康复科医师50人,开展健康养老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约4000人次,为养老服务业提供人才支撑。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9日

  (联系人:唐志锋,联系电话:8319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