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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050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15 09:55:28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粤卫案函〔2020〕55号


省公安厅:

  民进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修订《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的提案(第20200502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狂犬病是狂犬病毒所致的急性传染病,人兽共患,多见于犬、狼等肉食动物,目前无有效治疗药物,人一旦患上狂犬病,病死率几近100%。近年来,我省人间狂犬病防控任务仍然比较繁重,其中2019年全年报告发病(死亡)8例,死亡数居甲、乙类传染病的第5位,报告动物伤人暴露100多万人次。防控的关键措施在做好犬类源头防控,主要是落实《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所规定“管理、免疫、灭犬”综合防制措施,即做好犬类管理,落实犬类免疫,及时捕灭病犬,保护人畜安全。当前狂犬病防控特别是犬类管理仍然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一些地区公安、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及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协作机制有待加强,特别是出现疫情后,净化措施难以彻底,人间狂犬病疫情仍将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从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角度考虑,仍然需要从源头上加强犬类管理,落实“管理、免疫、灭犬”综合防制措施。特别是当前在城市公共场所中,养犬和管理仍是社会争议的焦点,一定程度上还需要城市管理部门加强犬类管理。

  鉴于《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现实需要,但有些条款一定程度上已不适应当前社会管理新形势需要的实际,我委赞同提案所提加快修订《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有关建议,建议结合当前社会形势,进一步修改完善《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我委将继续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职责,全力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犬伤病人治疗及人间疫情监测等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12日

  (联系人:吴晓程,联系电话:020-8382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