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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113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13 10:59:02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0〕40号


省委政法委: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0201137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国家层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级层面有《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了相关法律职责。《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于2004年制定,2008年和2013年先后进行了修订。2019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我省启动了预案修订程序,后因上位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没有修订,故中止了预案修订。应急预案明确了联防联控部门职责和应急响应级别,以及不同响应级别的控制措施。我省在1月23日晚20:36,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同时按照预案要求明确了一级响应的16条措施。

  我委一直在加强信息化建设。2019年10月,我省启动建设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将大力整合现有的卫生健康系统相关信息平台,实现全省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打通与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各垂直业务信息系统、省内各有关部门业务信息系统联接,消灭“信息孤岛”、“数字壁垒”,支撑行政部门综合决策和精准施策,构建全方位、全周期、全人群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但是,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指挥决策系统、政策出台的程序化确实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吸收专家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明确部门职责,启动程序等。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整合。按照省“数字政府”改革总体部署,加快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医疗、医药、医保和健康相关领域数据融合应用,实现跨业务领域、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三是按照分级储备的方式实物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采取省-市-县-医疗卫生机构分级储备形式,分别储备一定量的实物储备防护物资。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9日

  (联系人:李灵辉,联系电话:020-837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