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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5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9-06-27 09:52:31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19〕161号


李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住院规培医生补贴的建议》(第1855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2015年我省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住培制度实行五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度框架不断完善,财政投入有了保障,培训质量持续加强。目前,全省共有住培基地61家,协同单位121家,专业基地1581个,每年新招住培生5000余人,参加结业考核5000余人,年度在培人数1.5万余人,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培养了一批具有全面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年轻临床医师,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财政补助制度

  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财政补助制度是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落实的重要保障,我省基本建立了完善的中央、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财政补助制度。中央财政资金每年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按3万元/人/年标准补助,省财政再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人学员按1.5万元/人/年标准进行补助,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按3万元/人/年标准进行补助,有效保障了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生活待遇,在粤东粤西粤北全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予以倾斜,优先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财政按照省财政补助政策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予以额外补助。2018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45858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7074万元。

  二、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

  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培训对象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遵守培训基地有关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培训对象培训期间由培训基地发放生活补助。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培训基地发放差额生活补助;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培训基地参照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发放生活补助。近年来,我委不断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督导和管理,其中包括住培基地完善保障措施、保障培训学员待遇情况,强化各住培基地落实培训学员待遇,指导住培基地按照本地区本单位同等条件职工标准发放培训学员待遇,确保参加培训学员生活补助与本单位同等条件职工保持一致。并通过专项资金审计、督查、绩效评价等手段,指导督促各基地规范资金使用用途,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培训学员待遇和保障,优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支出用途,有效保障学员的基本生活补助落到实处。

  三、加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全科等紧缺卫生人才培养

  针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卫生人才缺乏情况,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积极推进粤东西北地区的全科医生培训、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2017年起我省全面加强粤东西北地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以及转岗和岗位培训,落实资金保障力度,分别按照3万元/人/年、2万元/人/年、2万元/人/年等标准予以补助,为粤东西北地区培训合格全科医生。制定出台《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完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提升基层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2014年起我省每年省财政全额保障免费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招录培养定向医学生,财政补助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2017年招生规模扩大到1000名,2019年订单定向培养人数增加到1400名,招生服务覆盖粤东西北所有县区,为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注入新生力量。积极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儿科医生转岗培训,省财政按2万元/人/年予以补助支持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保障儿科等紧缺专业医学人才供给,2017-2018年省财政共支持全省粤东西北地区转岗培训儿科医生720名,2019年计划再培训360名。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争取,督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加大补助,进一步优化完善资金使用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资金支出用途,同步提升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待遇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14日

  (联系人:程维,联系电话:020-83808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