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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9-06-21 16:37:04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19〕190号


袁德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1120号)收悉。经研究,并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今年4月初,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粤卫〔2019〕44号),要求各地对照国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标准,按照“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全面覆盖、公开公正”的原则,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着力构建“能力强、服务优、环境好、公卫实、医防融”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加强组织协调,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优质服务基层行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省专家库,以加强指导,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加大投入,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粤办发〔2017〕2号),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粤财社〔2017〕33号),2017-2019年,我省各级财政统筹安排500亿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启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等18大项目,以加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其中:一是加强47家中心卫生院建设。目前,47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中,3家已开业,44家已经完成主体工程,进入装修、设备调试阶段,计划今年底前全部开业。二是加强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2017-2019年,各级财政安排20亿元(其中省财政补助16亿元,占建设项目资金80%),用于粤东西北地区10000间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项目。目前,全省已建成7012间,计划今年底基本完成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项目任务。

  同时,加强乡镇卫生标准化建设。2015-2017年投入12.2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5亿元,市县财政4.91亿元,其他资金2.31亿元。2016、2017年,将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项目列为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工程,以目标和成效为导向,强化各级政府推进责任,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展。目前,全省498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

  三、创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

  2017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2018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意见》(粤人社函〔2018〕250号)等文件,进一步深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明确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综合效益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单位,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同时,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六个允许”:一是允许突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水平,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二是允许根据县(市、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结果,适当调整绩效工资总量;三是允许按规定提取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用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四是允许结合实际需要,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加班补助、值班补助等子项目;五是允许在核定的总量内自主确定内部绩效分配办法,自主确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六是允许对高层次人才或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单列申报绩效工资,探索实施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分配方式,为基层医疗机构留住人才提供政策保障。

  为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多提供优质服务的方式实现收支盈余,并可以从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自主提取不低于60%比例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体现多劳多得和优绩优酬,

  为推动地区均衡发展,从2017年起,省财政按编制数核发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费,提高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标准,2017年达到每村每年2万元。从2017年起,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设置全科医师特设岗位,省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安排补助资金。山区和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在2018年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通过不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尤其是骨干医生的收入水平,帮助基层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四、多措并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创新政策措施,强化激励保障,推动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2018年,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出台《广东省基层卫生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卫〔2018〕69号),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一是实施基层人才专项公开招聘计划,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万名医、药、护、技类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加快全科医生培养,为粤东西北培训全科医生20240名。三是完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激励机制。对粤东西北地区已设置的2780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省财政按照不同职称安排补助资金,最低6万元/年/人,最高20万元/年/人。四是扩大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规模,每年招生1400名,并享受优先入编、减、免、补费用等待遇。五是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计划。招聘1000名医疗卫生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直接到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分期退补大学学杂费。六是实施百名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选聘100名二级以上医院具有高级职称且符合岗位条件的退休医生担任首席专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职工作,省财政给予20万元/年/人的补助。七是实施卫生人才智力帮扶基层计划。八是推进人才统招统管统用工作。九是通过薪酬制度改革稳步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力争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达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十是拓展基层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前景,放宽基层紧缺专业人才技术职称评审条件。其中,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共发布招聘医、药、护、技四类岗位合计6,857个,报名人数24,674人,实际聘用约4,000余人,有效缓解了基层医务人员总量不足的问题。

  五、加强医联体建设,促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一是加强医联体建设。2018年,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印发广东省医联体建设指引(试行)》,要求各地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筹区内所有医疗资源,根据医疗需求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医联体。要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对于具备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其牵头组建医联体。建立由牵头医院总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工负责,防治康护协同,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二是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省财政2017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0.75亿元,按每市每年500万元的标准支持江门等15个地级市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至2018年,15个试点县(市、区)已组建了29个县域医共体。其中阳西县整合3家县级公立医院成立了县医院集团,纵向联合8家镇卫生院组建了紧密型医共体,实现了人、财、物等统一管理,有效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了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自2016年以来,我省投资41819万元建设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已在196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线部署并开展运维工作(其中对接完成东莞、珠海527家,其余13个地市1440家),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服务能力的建设。一是建成了统一的专用业务网络。通过本项目的建设,15个地市均建成了联结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专网,并逐步扩展到市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为建设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专网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建立和使用了统一的信息标准。我委组织业内专家和高校教授,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以信息交互共享为目的,坚持求同存异、科学实用的原则,在国家和省现有的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和数据元值域代码标准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标准”,15个地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了统一的药品目录、疾病诊断编码、收费编码,并将进一步扩展到全省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是实现了统一的业务流程。根据国家和省的业务规范,在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了统一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医疗业务和公共卫生业务的信息充分共享、业务高度协同,业务流程更加合理,信息利用更加便捷,服务效率更加高效。四是建成动态更新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基于全员人口数据库,利用公共卫生业务历史数据,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目前已经汇集7033万份电子健康档案。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实现全员人口数据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和电子病历数据库三库融合。此外,2018年我省远程医疗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省内20家三甲医院和56家县级人民医院的联通并开展相应远程医疗服务,今年底前将延伸到1145个乡镇卫生院。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多措并举,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刘旭东,联系电话:83134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