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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9068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9-06-26 08:58:39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19〕186号


秦鉴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生育意愿的提案(第20190685号)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妇联等单位意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政策的建议

  您在提案中提出,尽快修改相关法规,全面放开多胎生育,全面取消各种抑制生育意愿的惩罚措施,鼓励国家公职人员带头生育,引导生育意愿的提升。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我省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和省情都不会发生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将客观存在。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经济社会大局,关乎民族长远发展,应本着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平稳过渡的原则,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先后启动实施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政策,推动生育政策调整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并将其纳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面部署。这是对新时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的聚焦和强调,与时俱进地提出了更加清晰的任务措施。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保留了宪法中“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等表述。

  全面两孩政策满足了绝大多数群众的生育意愿,生育政策对生育行为的影响逐步减弱,经济社会因素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方面群众反映尤为突出。当前的紧迫任务,是要顺应群众期待,聚焦群众期盼,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着力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切实解决家庭在生育养育方面的后顾之忧,让更多想生育二孩的家庭“生得起、生得出、生得好”。

  二、关于加强宣传引导的建议

  全省卫生健康部门高度重视人口政策和相关公共服务政策的宣传,加强人口基本国情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国情和国策意识。一是重点宣传当前的全面两孩政策和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举措。宣传亿万计生家庭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国家做出的巨大贡献,宣传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意义和时代赋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新内涵,让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人口政策,营造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的良好社会和舆论氛围。

  二是重点宣传和落实为育龄人群提供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宣传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等服务;加强再生育咨询指导,为生育人群提供取环、复通等服务;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向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安全避孕服务,提高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的宣传,引导群众建立负责任生育的观念,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关于通过各种方式降低养育、教育成本的建议

  你们建议出台各种降低家庭子女养育教育成本的政策措施,比如设立高额生育补贴、普及幼儿义务教育、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大部分大学生可获得奖学金等,是通过经济手段减轻家庭的经济顾虑和压力,刺激生育意愿,反映了一些家庭的现实呼声。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在学前教育上的投入,全国学前教育经费从2012年的748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1563亿元,年均增长15.89%。我省幼儿园在园儿童逐年增长,从2014年的379万人提高到2018年的449万人,毛入园率从2014年的95.67%提高到2018年的112.46%,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我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面两孩政策的要求,认真分析政策实施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制定普惠性学前教育、养老托幼服务、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探索解决群众生育子女面临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生育秩序,让符合政策的老百姓愿意生、生得好和抚育得健康。

  四、关于扩大和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建议

  我国高度重视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共同构成保障妇女劳动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规定了女职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并对女职工孕期保护、产假时间、生育待遇等均作出规定。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重视女性劳动者就业提升、权益保护等问题,采取保障妇女公平就业权、保障“三期”妇女的合法权益、加大就业创业服务、强化监督检查等多项措施,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推动性别平等意识纳入社会发展主流,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性别敏感度,健全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咨询机制,从顶层设计上为妇女保驾护航,为妇女平等就业、自愿生育创造良好环境。

  对你们所提意见建议,我们将加强研究,认真吸纳合理化意见建议,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育儿假、产休假等政策对用人单位成本、生产经营以及对女职工就业权益等方面的影响,推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生育保障政策。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强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确保女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姚毅,联系电话:83134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