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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 委员会二次会议第201906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9-06-24 11:57:02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19〕183号


董美玲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防止农村年轻人口过快萎缩,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石的提案》(第20190676号)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树立农村新型人口观的建议

  人口问题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先后启动实施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政策,推动生育政策调整完善。我省按照中央部署,不断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

  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我委及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印发宣传方案,统一口径和内容,广泛宣传。各地协调宣传、文化、广电、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手机短信、新闻媒体、专题学习、培训讲座、宣传日活动、文艺演出、宣传专栏、宣传手册、标语口号、宣传画、宣传单、墙报等多种形式,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期宣传”“系统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全面、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新生育政策,树立新生育观念。

  同时,我委在宣传活动中将清理不符合新时代生育政策规定的标语口号作为重点内容,要求全省开展清理活动,清理不合时宜的宣传标语、宣传画,并因地制宜推出与新政策相协调、反映人口形势及发展规律的特色宣传品,将政策宣传与健康知识普及、计划生育服务相结合,将“全面两孩”政策、生育知识、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服务指引同步宣传,突出面向流动人口、困难家庭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服务,将惠民的好事做得更贴心、更实际,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下一步,我们也将持续做好督促检查,继续做好不合时宜的宣传品清理活动,大力开展人口基本国情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国情和国策意识。

  二、关于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切实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建议

  “全面两孩”政策满足了绝大多数群众的生育意愿,生育政策对生育行为的影响逐步减弱,经济社会因素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方面群众反映尤为突出。当前的紧迫任务,是要顺应群众期待,聚焦群众期盼,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着力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切实解决家庭在生育养育方面的后顾之忧。我省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包括: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孕情检查、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等制度,全面推行避孕节育自主选择,尊重群众对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适度放宽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尊重和保障群众的基本生育权利;取消对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行政审批,进一步落实避孕节育自主选择;大幅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为产妇康复和婴儿成长创造更好环境;落实生育保险制度,在确保生育保险待遇落实、完善费率调整机制,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实现从怀孕至分娩及产后全程的医疗费用保障;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在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建设母婴设施,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等等。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补齐公共服务短板,为群众生育养育提供有力支持。

  关于实行幼儿园义务教育政策建议,一直以来,我省都致力于建立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体系。2018学年,全省有幼儿园1895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4989所。全省在园幼儿总数达449.11万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136.06万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340.56万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30.29%,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75.83%。但就目前来说,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的条件还不成熟。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中明确提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二是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普及型、规范性等特点。学前教育若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就意味着教学标准、课程标准等方面的相对统一。对于具有很大可塑性的学龄前儿童,是否会产生扼杀孩子天性和个性的负面作用,值得斟酌。同时也意味着家长有义务和责任送幼儿入读幼儿园,适龄幼儿必须进入幼儿园就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这样对学前阶段的幼儿来说存在一定困难,有些幼儿由于身体、保健等各种因素需留在家庭里养育。三是政府必须提供足够的办学条件,提供足够的、符合标准的幼儿园学位,保证每一个幼儿都能入学。目前,我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效需要有效巩固提高,办学条件、经费保障等还很需要完善和经费投入。政府在经费投入上短期内还很难保障学前阶段实施义务教育。

  关于建立生育考核指标,将提高生育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的建议,由于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任务发生了重大变革,与之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行政强制性很强的一项工作转变为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利民便民的服务性工作,同时,生育意愿更多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我们将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营造生育友好社会,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

  三、关于重视农村教育培训,提高农村人才待遇和吸引人才回流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要求,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着力推进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一是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我省从2012年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补助比例和拨付方式,并在2013-2015年连续3年大幅度提供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到2015年达到小学每生每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年1950元(高于国家确定的650元、850元标准)。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扩大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全省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在校生(含民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公办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也不断提高,2019年已提高至每生每年350元。二是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试点工作,2018年招收本专科师范生近1600人。深入推进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退费标准从6000元人/年提高到8000元人/年,其中硕士研究生、艺术学科和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提高到12000元人/年。全面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8年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人均不低于1000元/月。2012-2018年,省财政共安排“强师工程”地方奖补资金13亿元,其中90%的资金奖补给经济欠发达地区14个地市及下辖县区。2018年省级安排6800万元开展乡村骨干教师和校长专项培训,培训近1万名乡村教师和校长。

  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重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近就业工作,面向城乡各类群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培训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4年以来,大力实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协会围绕当地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有序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并不断扩大涉农项目培训补贴范围,将脐橙栽培、罗非鱼养殖、青梅栽培等13个涉农工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目录中涉农工种达到62个。2018年,全省补贴培训人数达24.6万人次,其中农村户籍补贴人数占比65%,补贴农村劳动力2.6亿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2万人次补贴培训任务。大力开展充分就业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通过门户网站、服务微信公众号、APP、广东就业网等等,及时发布各地招聘活动、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信息;组织开展“南粤春暖”、“春风行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积极搭建供求对接平台等,推动农村人口就近就业。

  我省农业农村等部门持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在94个农业县区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截止至2018年12月,我省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示范基地265个,新型职业农民数量达到74万人,2019年力争再培训5万新型职业农民,为乡村振兴培养人才。

  在优化农村产业布局方面,我省加强农业科技力量建设,采取系列创新措施,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基本覆盖全省涉农科研单位;农业科研成果项目库以及成果转化信息平台在全省21个地级市同步推广应用;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引导农业科研院校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紧密衔接,探索“两地一站一体”农技推广新模式;启动实施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建设工作,提升全省农技推广体系的信息化水平,加快农技推广方式向快捷、精准、高效转变。目前,全省农业科技创新综合实力、科教资源优势持续稳居全国前列,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

  四、关于完善人口监测机制,把握农村人口发展规律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信息管理与统计调查规范化,提高人口信息管理效能和统计数据质量,实现与国家级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初步建立出生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常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分析,定期的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为制订人口发展战略、指导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数据支撑。目前,省卫生健康委正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统计调查体系,加强出生人口监测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各方面的数据,分析生育政策调整后带来的生育模式变化和影响,掌握育龄人群变化、育龄人群生育意愿、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等的跟踪评估,做好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风险防控。加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落实人口发展规划,加快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全方位全周期地为家庭生育养育子女提供支持。继续完善人口监测机制,把握农村人口发展规律,为各级党政领导准确把握人口动态,人口发展规律以及制定人口规划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综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生育水平变动情况,研究完善税收、就业、社保、住房等相关政策,探索构建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托老、养老等服务功能,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继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优化农村学校教师编制、岗位配备,加强农村教师培训,保障乡村教师待遇。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涉农特色技能培训项目,重点面向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继续推进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创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李绪伟,联系电话:020-83134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