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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8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9-06-17 09:22:55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19〕160号


林丽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卫生站建设的建议(1887号)收悉。经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层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加大投入,大力加强基层卫生院、卫生站建设

  2017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粤办发〔2017〕2号),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社〔2017〕33号),2017-2019年,我省各级财政统筹安排500亿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各级财政安排20亿元(其中省财政补助16亿元,占建设项目资金80%),用于粤东西北地区10000间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项目,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目前全省已建成5900多间,2019年底将全部建成。

  同时,省统筹安排约8亿元,用于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基层远程医疗平台的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着力推动形成全省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医疗机构信息数据的共通共享。为推动优质医疗下沉,省财政每年还安排医联体建设奖补资金0.75亿元,支持江门等15个地级市推进“县镇医联体”试点工作,2019年省财政安排基层卫生人才培训资金1.9亿元,为基层培训全科医生5580名、产科医生(助产士)1000名、儿科医生360名、订单定向医学生1400名。从多个层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二、制度创新,进一步激发基层医务人员活力

  (一)实施“一类保障,二类管理”。2017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2018年省人社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意见》(粤人社函〔2018〕250号)等文件,进一步深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明确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综合效益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单位,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由县(市、区)人社、财政部门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策核定本级政府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收支两条线,可按规定提取去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用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此导致的超水平发放部分予以核增;允许根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适当调整绩效工资总量,对于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单位可以按基准水平核增5%-10%;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合理拉开个人收入差距,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需要,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加班补助、值班补助、夜班补助、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子项目,作为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发放项目;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符合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单列申报绩效工资。鼓励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而后方法,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激励力度,可采取特别补贴、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倾斜。

  (二)改革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办法。2016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针对基层医疗人才“引不进、用不好、留不住”问题精准施策,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具体包括:专门制定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取消论文和课题限制,重点考核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和实践经验;单独组建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门设置全科医生评审专业组;基层卫生职称仅在基层范围有效,在基层卫生医疗单位实行评聘结合等。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对在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三)建立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长效机制。2019年省财政安排20亿元左右用于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和待遇补助工作,支持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计划和百名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数核拨事业费补助,将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将村卫生站医生补贴由1万元提高到每个行政村每年2万元,通过不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尤其是骨干医生的收入水平,帮助基层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三、扩大人才引进培育渠道,不断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创新政策措施,强化激励保障,推动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2018年,我委出台《广东省基层卫生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卫〔2018〕69号),以解决基层人员聘用问题。2018年5月,我委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开展2018年粤东粤西粤北15个地市乡镇卫生院及47所升级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通过降低门槛、优化测评、减少成本等举措,以“用得其所、用当其时”为目标,合理设置招聘条件。招聘全科、急诊、妇产、儿科、精神疾病、老年病、中医、影像、麻醉、康复、病理等紧缺专业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或组织考察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欠发达地区医疗机构引人、聚才力度。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共发布医、药、护、技四类岗位合计6,857个,报名人数24,674人,实际聘用约4,000余人,有效缓解了基层医务人员总量不足的问题。

  积极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其中2018年招募的17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支医人数34人。推进粤东粤西粤北乡镇事业单位以考察方式直接引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相关政策的落实,缓解基层医疗人才短缺。通过“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信息供求平台”收集、发布各地市医疗卫生行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经过数据采集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专场洽谈会。2018年4月、12月,在南方医科大学先后组织大型医疗卫生专场洽谈会,合计1300多家单位参会,提供48000多个岗位,进场洽谈学生超过55000人次。组织湛江、茂名、惠州、韶关、肇庆、揭阳等六个地市41家医疗单位组成招聘团赴山西参加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系列活动之山西医科院校对接会。提供489个招聘岗位,接收简历359份,达成初步协议171人。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实行精准的政策倾斜、强化信息化应用、促进医疗人才下沉基层,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改善执业和就医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基本公卫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13日

  (联系人:刘旭东,联系电话:83134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