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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89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9-04-29 14:40:16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19〕92号


省委政法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刘光滨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精神卫生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特别是《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粤综治〔2016〕1号,以下简称“1号文”)、《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粤府办〔2016〕70号,以下简称“省工作规划”)印发之后,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各部门齐抓共管,我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各项工作,包括对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救助,得到了有效推进。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制。2016年,省综治办等11部门联合印发1号文,明确提出“八应八尽”,明确了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由综治负责牵头,公安排查,卫健救治,民政救助,残联康复,人社保障,财政保障等部门责任分工,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同年,省政府印发了省工作规划,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建立了省级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通过联席会议,综治、公安、卫健、民政、残联等各有关部门以救治救助问题为导向,强化沟通协作,切实解决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二)健全服务网络,强化管理治疗。据统计,2018年底,全省(除外揭阳、汕尾市)各地市均建有市精神专科医院。全省人口超过100万的县区共34个,其中建有精神专科医院的有21个;49个县(市、区)的县区级综合医院(慢性病机构)设立有床位的精神专科。全省精神卫生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患者管理、救治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三)培养专业人才,提升服务水平。2016年省卫健委印发了《广东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16年版)》,全省各地持续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加强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县级,以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精神科医师培养,切实为基层解决精神卫生人员紧缺的老难题。截至2018年底,全省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为3.00名,达到2020年的目标(3.8名)的78.95%。全省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累计有1698个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基层精神卫生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结合提案中的建议,我委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抓好落实,下一步将做好: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1号文及省工作规划的重要工作部署。继续抓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培养力度,推动实施精神科医师特岗工作津贴政策的出台落实。二是根据1号文“做好分类收治,实现应治尽治”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类集中”原则,采取鼓励、引导等措施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分类收治,没有建立优抚医院的由各市指定精神医疗机构负责收治。三是加快推进我省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特别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育龄妇女、居家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开展提供常见心理问题识别与疏导、焦虑抑郁的筛查与早期干预等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25日

  (联系人:刘瑞,联系电话:8382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