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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42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9-04-26 15:47:25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19〕77号


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陈宇航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把肇庆鼎湖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康养基地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一直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8号)已明确,“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等相关规划时,要按规定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设立发展预留空间。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引进国内外知名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人寿保险机构和具有成功开发运营经验的相关企业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同时,我委将大力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在珠三角九市设置医疗机构,指导珠三角九市做好港澳医师短期行医和资质认定工作,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争取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内港澳服务提供者行医办医政策。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22日

  (联系人:赵薇,联系电话:838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