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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旅游投诉案例分析(案例一)

时间 : 2017-10-24 11:13 来源 : 本网 作者 : 质量监督管理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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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外地游,慎入“老乡”玉器店

近年来,我省的中山市为了将孙中山故里旅游区建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下大力气打造中山全域旅游格局,精心培育“旅游+”经济新业态。然而,2015年至今,中山市一些镇区的旅游购物投诉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一些销售珠宝玉器、床上用品的旅游购物点,专门针对外省旅行社组织的低价港澳旅游团队的回程游客,以次充好,虚高价格,诱骗游客购物,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按照省旅游局要求,中山市旅游局联合公安、工商、发改、交通、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集中开展整治旅游购物市场专项行动。据调查,从2015年起,以湖南省祁阳县籍为主的人员先后在南朗镇开设了13家专门接待外地旅客团体的经营玉器、丝绸床上用品商场,其中经营玉器的商场6家,从业人员众多;警方进一步调查还发现,该镇各旅游购物场所均与市外旅游公司、导游存在一定的利益挂钩。他们用“他乡遇老乡”的把戏诱骗不明真相的游客高价购买玉器、珠宝。2016年6月22日,中山市公安局以涉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抓获了非法组织游客购物的梁某某,并予以刑事拘留审查。6月23日,中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中山市国家税务局联合突击检查了部分游客投诉较多的珠宝工艺品店,对涉及逃税情况进行核查,缴获涉案POS机、电脑等物品一批。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我们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这种玉器店遇到“老乡”便打折优惠的把戏一直都在全国各旅游城市“打游击战”。出门在外的游客要擦亮眼睛,多长个心眼。

律师解读:

旅行社未与旅游者达成协议,在行程中购物时指定具体的购物场所,行程结束后30天内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款。旅游者在约定的购物场所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当负责挽回或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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