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我厅在广州举办2021年全省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工作推进培训班,委托南方舆情数据研究院现场发布了《2019年度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指数报告》,《报告》显示:广州、深圳、佛山评价总分位列珠三角地区前三名,韶关、清远、梅州、汕头评价总分位列粤东西北地区前四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文化强省”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加快推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我厅积极探索第三方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机制,旨在推动各地各级有效落实《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和公共文化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各领域、各环节的相关职能与责任。在顺利完成2018年度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我厅主导开展并完成了2019年度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评价指标体系维度完整,具有广东特色。我厅结合《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广东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等,制订了《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指引(2020年度)》。《指引》包括达标、评价、加分、扣分四类共九部分38个指标,涵盖公共文化投入、设施、队伍、供给、社会参与、数字化、满意度、安全生产等,并覆盖市、县、镇、村四级,指标维度完整,设置科学并成体系化。同时,针对广东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指标体系突出均等化特点,具有明显的广东特色,符合广东公共文化发展需要。
二是评价数据采集手段多元高效,注重为基层减负。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具体措施》的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多元高效的评价数据采集手段,在从现有《广东省文化文物统计年鉴》采集数据的基础上,建立了简单易填的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系统,90%的评价数据由我厅提供。同时,我厅委托第三方分别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调查及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质量抽样调查,既实现了为基层减负,又确保了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三是评价工作机制完善,评价结果客观科学。经过一年的探索,我厅已形成含指标发布、专题培训、数据采集、受众调查、数据分析及现场发布等环节在内的完善的评价工作机制,为形成客观科学的评价结果奠定了基础。我厅在委托第三方完成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结果的基础上,还形成了《2019年度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结果报告》《2019年度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指数报告》,报告基于数据分析,总结了我省及各地市公共文化建设的主要成果亮点,梳理了目前公共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矛盾及问题,并就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建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报告》显示,我省2019年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共文化资金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有效夯实;四是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五是公共文化重点改革成效明显;六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进一步丰富优化。同时,我省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也还呈现发展不平衡、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数字化发展水平不高、供需对接平台不完善等矛盾问题。
赵红副厅长在培训班讲话中强调,各地各级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坚守使命担当,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多优秀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下一步,我厅将强化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结果的应用,把评价结果作为我省了解、监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重要参考和政策制定、项目安排及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我厅将在2020年度评价工作中新增对县(市、区)级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并对评价范围进行完善补充。
2019年度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