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旅公〔2019〕33号(C)
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吴少杰代表提出了关于高速公路服务区变革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们非常赞同人大代表提出高速公路服务区变革,实施“服务区+旅游”经营模式的建议。交旅融合已成为当前交通和文化旅游行业共同促进发展的重要领域和方向,高速公路服务区是旅游出行的重要节点,在我厅编制印发的《广东省贯彻落实〈“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实施方案》中,将“提升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作为落实交旅融合的具体举措。明确提出: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无线网络、旅游地图、第三卫生间、旅游产品销售、省及周边地级市旅游微信公众号、旅游投诉热线12301等旅游服务要素,设置充电桩、加气加水站、废水回收站等自驾车旅居车服务设施,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服务功能。近年来,广东粤运集团已开始在省属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了开拓性的尝试,今年春节期间取得了游客的好评。我们将配合交通、发改等有关部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改扩建涉及土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变革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
专此致函。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