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手机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首页 > 专题 > 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 旅游警示

2017年春节旅游温馨提示

时间 : 2017-06-03 15:00 来源 : 质量监督管理所 作者 : 管理员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2017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让广大游客度过一个快乐、平安、祥和的假期,广东省旅游局提醒您:


1.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


选择参团旅游的旅游者,请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


2.参团旅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索取发票。


旅游者参团旅游,请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并索取正规发票。


3.警惕低价旅游陷阱。


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谨防网络欺诈,切勿相信地铁、街头旅游小广告及“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4.如在旅游行程中参加购物请向商家索取正规发票。


参加合同中约定的购物活动时应慎重鉴别质量和价格。购物发票中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5.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的同时,委托旅行社或者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意外保险,免除后顾之忧。


6.文明出行,做文明游客。


旅游过程中要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良好形象,做文明游客。


7.遇到旅游纠纷要理性维权,旅游投诉请拨打当地政府服务热线(区号)+12345,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