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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寨卡病毒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7-06-03 15:57 来源 : 行业管理处 作者 : 行业管理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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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顺德区旅游局,全省各旅游经营单位:


2015年11月以来,南美、非洲等地相继发生寨卡病毒病疫情,尤其是巴西、哥伦比亚、委内瑞拉等美洲国家疫情更为严重。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春华书记、小丹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省旅游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形势


我省地处改革开放前沿,与南美等重要疫区经贸、旅游交流活动多,人员流动频繁,防控寨卡病毒病疫情形势严峻。2016年2月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生儿小头症可能与寨卡病毒有关,寨卡病毒病疫情已成为国际关注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2月7日起,我国陆续发现3例输入性寨卡病毒病例,患者均从广东口岸入境。目前,寨卡病毒病流行范围已有30多个国家,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防控形势不容乐观。据卫生防疫方面的专家研判,广东存在继续输入寨卡病毒病个案的可能,不排除在蚊媒活跃期发生由输入性病例引发本地疫情传播的风险。


二、加强安全防范,抓早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要求,督促指导辖区内旅游企业和经营单位及早部署各项防控工作。一是领导要亲自发动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方案,具体防控措施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二是督导旅行社提前做好旅游目的地的风险研判,科学规划旅游线路。加强对赴疫区旅游人员的风险提示和防控知识宣传,特别是要提醒孕妇和计划怀孕的女性加强自我防护,近期尽量避免赴疫区旅游。三是积极协助做好疫区来粤旅行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三、加强部门联动,妥善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口岸、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沟通协调,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疫情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加强对出入重点传染病疫情地区以及港澳地区旅游团队的疫情监控。一是要主动监测,评估输入风险,及时发出疫情风险提示;二是要强化对团队导游、领队的培训教育,督导旅游经营单位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及时调整旅游行程或听从当地政府及卫生、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指挥,做好游客转移及救护工作;三是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当地卫生防疫等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处置、密切接触者管理及疫点疫区消毒处理等工作,全面细致地做好团队及有关家属的善后工作。四是要积极配合宣传、卫生防疫、检验检疫等部门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及时澄清、回应不实传言,消除民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科普宣传,提高游客自我防范意识


各地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寨卡、登革热等传染病疫情形势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指导辖区旅游企业和经营单位通过企业刊物、橱窗、板报、宣传小册子、宣传单张、视频、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载体和途径加强科普宣传,不断提高旅游者和旅游工作者的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旅行社依法落实旅行社责任险,积极引导游客购买意外险,有效转移、防范旅游风险,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确保我省旅游安全。


特此通知。



广东省旅游局

2016年2月23日



(联系人:胡喜红,联系电话:020-8751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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