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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部署开展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

更新时间:2017-06-09   来源:江门市旅游局   作者:江门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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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江门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的要求和统一部署,防范和遏制重大以上涉旅安全事故的发生,鹤山市于5月31日下午召开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招文娟,各镇街分管领导、旅游办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市旅游局全体干部职工,各旅行社、景区景点、星级酒店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招文娟常委在讲话中提出,安全是旅游发展的基础,更是旅游业发展的生命线,始终要把旅游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并提出几点工作意见: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警钟长鸣,始终要把旅游安全摆在第一位;二是要积极发动各类媒体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宣传,形成良好的政治舆论氛围;三是明确责任,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依法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取得良好效果;四是全面开展鹤山市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全力防范旅游安全事故;五是要认真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应急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六是要加强文明旅游工作,包括文明厕所建设、文明旅游宣传、景区内涵提升等,以良好的形象迎接创文检查。


会议强调了鹤山市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分四个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制定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把整治要求传达到各镇(街)及旅游经营单位。


二、集中整治(8月底前)。各相关单位根据专项整治方案逐项进行整治,及时纠正解决旅游安全管理不规范、执行法规制度不严等突出问题,改进管理办法,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重点攻坚(9月底前)。各部门及时小结阶段性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登记造册,报告到当地政府及相关安全监管部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四、总结提高(10月底前)。回顾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旅游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旅游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全市旅游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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