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15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广州、深圳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实施,其中4项是省人民政府委托市人民政府实施,由省、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衔接落实)。3月9日,厅政策法规处组织厅机关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职能处室工作人员,对委托实施事项进行培训,通过对具体委托事项如何实施进行授课讲解、指导编写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签订《委托书》等,顺利完成15个委托事项的业务培训、实施移交。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广州、深圳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法规范审核,不断优化审核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相关文件:《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