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系统应对涉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涉旅突发事件时响应迅速、决策科学、组织有序、处置得当、保障有力,近日,湛江市文广旅体局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参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台《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推动全市旅游市场有序、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该预案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旅游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广东省旅游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湛江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应急管理规定而制定,明确了涉旅突发事件分类,将涉旅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明确了应急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处置一般以上涉旅突发事件,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响应启动、应急救援、应急处置等工作;明确旅游主管部门和局机关相关科(室)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应急机制,及时收集、汇总、报送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分析研判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作出相应决策,及时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部门、市委宣传部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等4各方面工作内容以及信息发布有关规定。
为确保应急预案有效落到实处,该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旅游主管部门及旅游经营单位的涉旅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确保及时响应、及时处置、及时反馈,杜绝迟报、瞒报、虚报等现象,应急响应及时、有效;通过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加强应急政策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开展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教育,增强从业人员和市民游客的安全应急意识,提高全行业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