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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五一”假期旅游温馨提示

时间 : 2016-04-29 09:53 来源 : 广东省旅游局 作者 : 质量监督管理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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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使广大游客度过一个开心顺利的假期,广东省旅游局发布以下旅游温馨提示:

  一、选择正规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

  一看证照。通过查看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总部悬挂)/《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分公司悬挂)/《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门店网点悬挂)和《营业执照》,可判断旅行社是否属于合法设立;

  二看资质。从事出境旅游的旅行社应当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可通过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信息或登陆广东省旅游局官网(http://www.gdta.gov.cn)查询;

  三看门店。旅行社办公场地或服务网点一般位于正规商铺或写字楼内,较少在 “居民区”“小巷子”内开设网点。

  二、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

  1、游客参团时一定要签订正规的书面旅游合同。

  2、签订合同时注意查看签订合同的公司名称、加盖的公司印章(一般为公章或合同章)与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名称是否一致。

  三、汇款要“对公”。

  1、游客参团时要“先签合同、后付款”,务必要求旅行社提供其对公账户,切勿向旅行社任何工作人员私账进行汇款,尽可能避免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缴纳费用。

  2、支付费用后,一定要索要发票或要求开具收据,注意发票或收据加盖印章的名称与营业执照要一致。

  3、特别提示:缴纳“出境旅游保证金”时,尽量通过提供个人或者单位担保或银行保函的方式进行支付。如需转账的,则一定要汇至“第三方银行监管账户”或旅行社对公账户,转款时最好备注“出境游保证金”。

  四、理性消费,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游”。

  时刻牢记“一分价钱一分货”,切勿参加“明显不合理低价团” ,勿持各类“旅游优惠劵”参团旅游,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五、妥善保管参团证据,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1、参团旅游,切记要保留好相应凭证,如:旅游合同、行程单、付款银行流水、工作人员名片等资料。发现有被骗的迹象时,一定要及时举报投诉或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维权。

  2、旅游投诉电话:【12301--全国旅游投诉服务热线】或【区号+12345--广东省各地市政府服务热线】;也可通过各级旅游部门网上投诉举报平台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同时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公安局进行举报。

  六、文明旅游,理性维权。

  1、提醒广大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务必遵纪守法、遵守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如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应当保持理性、克制,文明出游。

  2、如在旅游过程中认为旅行社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采取合理合法方式进行维权,切忌采用过激行为或人为扩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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