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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4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2-07-08 09:40 来源 : 本网 作者 : 资源开发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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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海洋旅游,推动广东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广东滨海旅游发展相关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并大力发展滨海旅游,近年来通过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推动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滨海旅游发展新业态、打造新产品,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做好滨海旅游顶层规划设计

一是印发实施滨海旅游相关规划。2012年7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滨海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规划提出了构筑环珠江口、川岛—广海湾、海陵岛—月亮湾、水东湾—放鸡岛、环湛江湾、大亚湾—稔平半岛、红海湾—品清湖、南澳岛—汕头湾等八大滨海旅游组团,提出了开发滨海观光、休闲、度假、运动、文化、节庆、海岛、游艇邮轮等八类旅游产品,明确了我省滨海旅游的发展格局和产品开发方向。2018年11月,自然资源厅与我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海岛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年)》,进一步为滨海旅游中的海岛旅游开发提供了针对性的指导。二是成立“广东滨海(海岛)旅游联盟”。为落实省领导关于发展跨海岛旅游的相关指示,我厅指导14个沿海地级以上市文旅部门于2021年3月成立“广东滨海(海岛)旅游联盟”,首届轮值主席单位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盟具体发挥统筹协调共谋高质量发展、共商破解发展难点堵点、共享共建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合作共赢打造广东滨海旅游品牌等四方面作用,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完善滨海、海岛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组织从业人员、志愿者服务队伍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广东滨海旅游品牌和高品质发展样板。

(二)大力推进滨海旅游目的地建设

一是指导全省沿海市县区以全域旅游为抓手,推动滨海旅游目的地建设。截至2021年,全省共有13个沿海县(区)获评全域旅游示范区;指导滨海主题的景区、度假区创建和提质升级,截至2021年,创建了34家滨海主题的A级景区、8家滨海主题的省级以上旅游度假景区,其中海陵岛大角湾海上丝路旅游区成为我省首个滨海主题的国家5A级景区、深圳东部华侨城获评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二是推动滨海文旅重大项目成为海洋经济新引擎。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广东省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59个重点文旅项目中,总投资规模前4位均为滨海文旅项目,4个项目总投资额达1900亿元,占到《广东省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所有文旅项目总投资的45.8%。滨海文旅重大项目已成为海洋经济新引擎,是全省投资热点领域之一。三是近年来,我厅在开展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和旅游重点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中,注重将我省旅游发展规划中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滨海旅游项目作为重点支持方向之一,资金扶持了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综合体、珠海横琴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海洋科学乐园、茂名浪漫海岸国际旅游度假区等一批滨海旅游项目,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进一步支持了省内优质滨海旅游项目加快建设和提升服务水平。

(三)滨海(海岛)旅游新业态不断丰富

一是培育邮轮游艇旅游产品。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积极培育和推进邮轮旅游发展,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靠泊出入境邮轮、接待出入境旅游保持全国第三;中山利用中山澳门游艇自由行的政策优势,打造“游艇旅游休闲中心”和“游艇制造基地”形成“游艇制造+游艇服务”的一体化产业格局。二是打造海岛旅游综合体。利用广州南沙、深圳蛇口直达航线开通,海岛夜航及跨岛航班开通运营、广东城际轨道网向滨海旅游集聚区延伸、广东滨海旅游公路稳步建设等交通条件,打造了珠海万山岛渔村风貌之旅等多条滨海主题的省级旅游精品线路;指导各地加快推进示范性海岛建设,推进珠海三角岛探索“公益+生态旅游”开发新模式,以完成整岛生态修复为重点,发展滨海(海岛)旅游产品。三是积极探索“旅游+文化”“旅游+科技”“旅游+城镇化”“旅游+互联网”等创新发展模式,打造了珠海万山镇、汕尾遮浪镇、阳江闸坡镇、茂名博贺镇、潮州黄冈镇等一批滨海旅游风情小镇,鼓励企业开发多样化海洋旅游产品、多业态叠加发展,推动海洋旅游产品供给优化、产业链延伸。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政策,突破瓶颈,积极发展滨海旅游,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激发海洋旅游活力,推动海岛旅游有序开发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推动全省海洋旅游产业发展,联合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指导沿海地市统筹海洋旅游保护与开发利用,推动加快制订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加强海洋海岛生态系统保护,落实《广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持续改善海域海岛环境质量,逐步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滨海(海岛)空间。二是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继续做好《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修编中充分考虑和保障海洋旅游业发展的空间需求,全力做好海洋旅游项目用地用海用岛服务保障,推动我省海洋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支持珠海高水平建设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探索在珠海开展跨海岛旅游试点,推动万山群岛建成“精品岛群旅游区”;推动珠海三角岛“公益+生态旅游”开发新模式,打造海岛旅游综合体创新多元产业融合业态。

(二)塑造提升广东滨海旅游品牌形象

一是打造滨海休闲旅游品牌形象。加快“海洋—海岛—海岸”旅游立体开发,推动滨海旅大力发展滨海(海岛)旅游产品公路和千里观海长廊建设,打造一批特色海洋旅游目的地继续打造一批高品质旅游景区、度假区,指导汕头南澳岛创建国家5A景区,推动滨海(海岛)类A级景区创建工作。二是深化文旅融合,借鉴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的模式,指导14个滨海城市博物馆建设向海岸带汇聚,通过深入挖掘文化内涵,以海丝文化、海防文化、海洋科技、海洋产业为特色,提升旅游核心吸引力,完善服务配套,带动周边旅游发展,打造高品质海洋文化旅游景区;三是利用文化、文艺展示项目提升滨海旅游产品文化核心竞争力,将文化演艺项目融入滨海(海岛)旅游消费中心型城市及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文化公园等具备打造世界旅游景区的产品项目中。通过挖掘所在地特色文化内涵,打造高标准、有差异、特色鲜明的系列文化演艺项目。深入挖掘海丝文化底蕴和文化内涵,结合岭南历史文化内涵,努力提升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世界级演艺项目。

(三)加强海洋科技文化宣传工作

一是按照《“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理念,打造一批海洋文化类的主题公园,建设重点滨海文化旅游目的地,构建世界级滨海文化旅游地标;完善服务功能,鼓励海洋类博物馆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二是依托目前已建设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科普基地、广州正佳极地海洋世界、广东徐闻珊瑚礁自然保护区、汕尾市维明海洋生物科技科普基地等9家海洋主题科技教育基地,开展海洋主题科普实验制作、科普表演等科普活动,确保海洋科普教育基地每周面向公众开放不少于4天,同时继续推动省科技厅开展海洋主题科技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三是依托大型科普场馆组织开展海洋科普教育主题系列活动。开展广东航海模型年度分站赛、广州市青少年航海模型锦标赛等航海主题科技竞赛活动,举办深海探奇展、神秘海洋展、航海知识暨航海模型展等海洋主题科普展览,帮助提升公众对海洋基础知识、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方面的认识。

(四)推动完善洋旅游产业发展政策

一是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海洋旅游产业发展,对省内重点发展的海滨旅游区加强政策指导,在开展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和旅游重点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中关注省内优质滨海旅游项目,并按规定和要求给予一定支持。二是通过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等平台,引导和鼓励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海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努力形成推动海洋旅游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三是推动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用海服务保障。编制印发《广东省项目用海政策实施工作指引》,为海洋旅游项目用海单位提供清晰的政策指引和办事指南;出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批工作规范》,进一步简化用海审批程序,对符合用海条件的海洋旅游项目,依法加快办理用海审批手续,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

(五)持续推动邮轮、游艇自由行发展

一是加强与省商务厅(口岸办)的协同合作,推动中山神湾盛世游艇会码头对外开放,协调落实军事部门同意,允许港澳籍游艇无害通过相关水域,实现中山-澳门游艇“点对点”开放运行。二是推动我省港澳游艇出入境申报流程电子化。实现广东“单一窗口”平台电子化和规范化申报流程,实现出入境我省的港澳游艇可通过广东“单一窗口”平台游艇备案、入出境申报等信息一次录入,实现海关、边检、海事等口岸查验部门信息互通、监管互认。三是指导广州、深圳等地结合旅游公共设施建设,完善邮轮游艇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统筹规划珠海港口岸游艇码头对外开放建设,将珠海港口岸新建、改建共12个游艇码头纳入珠海港口岸扩大开放项目。深挖当地优势旅游资源,丰富游艇旅游产品供给类型,做好“海上+岸上”联动旅游产品线路设计,条件成熟时纳入到大湾区“一程多站”旅游线路中进行对外宣传推广。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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