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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36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2-05-07 14:34 来源 : 广东省旅游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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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开创粤港澳大湾区通江达海水上旅游新格局的提案》(第20220368号)收悉。经综合省港澳办、省商务厅、广东海事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关于发展大湾区水上旅游业的相关建议,对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滨海旅游综合开发、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具有积极意义,我厅表示赞同,将在工作中积极研究吸纳。

一、关于“做好顶层设计,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为促进大湾区旅游发展合作,粤港、粤澳政府部门在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下分别建立了“粤港旅游合作专责小组”和“粤澳旅游合作专责小组”沟通对接机

制,研究和推进落实粤港澳旅游合作事项。同时,粤港澳三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建立了粤港澳旅游推广机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市场监管协作体等合作机制,共同推进粤港澳三地旅游方面的合作发展。在发展大湾区滨海等水上旅游方面,积极从规划、机制等方面采取措施:一是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滨海旅游发展规划。近年来,我省大湾区地市在《广东省滨海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基础上,以“海洋-海岛-海岸”为依托,发展滨海体育旅游、滨海节庆旅游等融合产业,培育水上旅游等新业态,制定了各有侧重的发展指引,分别编制了《大鹏半岛旅游发展战略规划》《珠海·横琴长隆海洋度假区近海岛屿旅游发展规划》《环大亚湾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二是支持粤港澳三地共建邮轮母港集群。目前,粤港澳大湾区拥有香港、深圳、广州三大邮轮母港。为促进邮轮旅游发展,我省编制了《广东邮轮旅游行动计划》,合理规划全省邮轮旅游发展,探索邮轮旅游协同发展措施,并支持香港、深圳、广州在邮轮母港建设和邮轮旅游线路设计方面的合作,共建大湾区邮轮母港集群。三是推动大湾区城市建立滨海旅游合作机制。我省沿海城市于2021年3月成立广东滨海(海岛)旅游联盟,依托34个滨海A级旅游景区和8个滨海旅游度假区,带动14个沿海地市协同发展滨海旅游,引导各沿海城市科学合理发展休闲旅游新业态,构建多元化的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加强海岛间的旅游关联度,发展跨海岛旅游。为促进粤港澳游艇产业间的合作,深圳市大鹏新区于2019年10月举办了“粤港澳游艇旅游产业合作发展策会”,粤港澳大湾区游艇行业联合会、广东省游艇行业协会、香港邮轮及游艇协会、澳门游艇活动推广协会联合签署了《粤港澳游艇旅游行业战略合作备忘录》,为大湾区游艇旅游互通互联和游艇产业的融合发展建立了更紧密的联系。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在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领导下,继续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合作对接,积极推动大湾区滨海、江河旅游发展,促进大湾区游艇行业合作,鼓励广州、深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作开通更多途经大湾区邮轮母港前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邮轮线路,以邮轮为载体传播岭南文化和旅游资源,提升大湾区作为国际邮轮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辐射力。

二、关于“发展‘一程多站’通江达海新模式”

我厅积极支持粤港澳三地发展“一程多站”精品旅游,打造粤港澳滨海“一程多站”旅游线路。近年来,我厅大力挖掘大湾区文化旅游资源,通过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乡村旅游,推动发展工业旅游和建设景区、度假区等,进一步助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发展提质升级。目前,全省评定了63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92家省乡村民宿示范点;推出259个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192个4A级旅游景区和22个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3个省级旅游休闲街区、200条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40条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推荐入选了15家5A级旅游景区、5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个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42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34个滨海A级旅游景区和8个滨海旅游度假区。在粤港澳旅游推广机构的推动下,三地通过优化整合优势旅游元素,推出粤港澳“一程多站”旅游线路,线路主题包括历史文化游、世界遗产游、游学交流游、海丝探秘游、科技创新游、游艇自由行、美丽乡村游、健康养生游、休闲美食游、寻根探祖游等,涵盖了大湾区各种旅游资源和产品,集中展示了大湾区旅游产业发展状况。

我厅积极推进“高水平建设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支持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近年来我厅支持横琴合作区建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优质文化旅游项目,涵盖休闲度假、文化创意、体育赛事等特色旅游产业,初步形成与港澳旅游错位互补、协同共建的旅游产业链;将澳门国际化会展资源、历史城区文化旅游资源、多样化娱乐设施和良好的旅游购物环境与横琴主题公园、海洋海岛旅游资源等项目进行有机串联,合作开发“一程多站”跨境旅游产品,合作开展跨境节庆活动,共同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发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政策效应,指导珠海、深圳及珠三角其它地市加快“海洋-海岛-海岸”旅游立体开发,鼓励一批优质资源开发建设综合性、高标准、高品质的滨海旅游度假区,推动滨海旅游产品不断丰富、升级,推动粤港澳旅游业界的沟通交流,丰富“一程多站”旅游产品。

三、关于“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我厅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支持文旅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一是积极推动滨海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近年来,我厅积极探索“旅游+科技”“旅游+文化”“旅游+城镇化”“旅游+互联网”等创新发展模式,不断优化提高海洋旅游产品多样化程度。二是打造滨海旅游精品。鼓励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的优势,在创建旅游品牌的过程中,将水(海)上旅游作为品牌打造和宣传的重要组成要素之一,通过开发水(海)上旅游产品丰富旅游品牌内涵,提升知名度和旅游吸引力。加快推进示范性海岛建设,推进珠江三角岛“公益+生态旅游”开发新模式,以完成整岛生态修复为重点,打造海岛旅游综合体。三是加强旅游交流推广,讲好湾区故事,传承岭南精神。积极搭建以湾区主要城市为支撑点、覆盖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艺术展演和文化旅游交流平台,提升打造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广东国际青年音乐周、广东现代舞周、粤港澳水墨展、广州三年展等重大品牌活动,深入推动三地深入开展文化艺术和旅游交流,合作成果惠及三地广大民众,深受业内外广泛好评,有力提升了粤港澳区域文化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我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了两批八大主题43段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实体游径,我厅发布了两批合共70条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以线性文化遗产形式把散落在岭南大地的文物文化资源串珠成链,以文物文化资源的价值与独特魅力作为旅游吸引的核心打造不同主题游径,塑造和丰富粤港澳大湾区人文精神内涵。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滨海等水上旅游发展规划,推动滨海旅游产业多样化融合发展,支持开发滨海旅游观光、滨海休闲度假、海上运动等多元化旅游产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交流,共同开展大湾区旅游对外宣传推广,讲好大湾区滨海故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

四、关于“打造世界级创新导向的游轮游艇生产维修产业链”

一是推进游艇制造业发展。经过多年培育发展,我省已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船舶产业集聚区,培育了广船国际、黄埔文冲、招商重工、中集集团等重点船舶制造企业,成为国家船舶产业三大基地之一;形成以珠海、中山、江门为中心的游艇制造基地,培育了江龙、太阳鸟、显利、民华、海星等一批重点游艇制造骨干企业,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游艇制造基地。

二是积极引导发展邮轮游艇高端旅游项目。我厅加强省级文旅产业资金分配倾斜,积极打造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等高端旅游项目群,将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综合体项目申报入库我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和旅游重点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项目,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进一步支持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综合体加快建设和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稳步推进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游艇自由行相关政策。2017年6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及原质检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复函我省,原则同意我省上报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同年7月,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定点停靠、就近联检”管理模式在南沙实现首航。同年12月,在深圳蛇口举行了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深圳首航活动。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开展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和旅游重点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并积极关注粤港澳大湾区邮轮游艇相关产业项目。同时,通过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等平台,引导和鼓励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邮轮游艇水上旅游综合体及配套设施建设,努力形成推动邮轮游艇旅游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五、关于“完善水上旅游政策及配套支持”

一是积极指导各地推动游艇码头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印发了《广东省游艇码头布局规划方案》,指导全省游艇码头建设,完善游艇入境联检口岸、定点停泊码头等地监管设施。省商务厅(口岸办)积极推动广州、深圳、珠海等相关水域游艇码头对外开放、通关便利化等有关协调服务工作。

二是水上旅游安全和服务规范。目前,广东海事部门已与澳门海事部门就广东自贸区粤澳游艇自由行海事实施细则达成共识,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权,于2019年8月发布《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澳游艇自由行海事实施细则》,就粤澳游艇自由行海事管理方面作出规定。

三是联合执法。依托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旅游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与港、澳方旅游市场管理部门沟通与协作,依法查处涉嫌违法问题。

下一步,省商务厅(口岸办)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统筹做好游轮游艇码头规划布局工作,按照国家口岸开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支持各地推进游轮游艇码头申报对外开放。省海事局将加强粤港澳三地海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法域间的协调机制。我厅将积极协调交通、海事等部门探索适合游艇旅游的水路运输监管办法,加强与海事、交通等部门合作执法,进一步规范水上游轮旅游经营秩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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