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旅函〔2022〕105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城市更新过程中社会风险防范机制的提案》(第2022016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厅高度重视城市更新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一)加强文物系统性保护。开展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评选工作,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层级,为有效保护利用创造条件。持续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措施,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持续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文物保护单位密集区域保护提升工程,整体保护文物本体和改善周边环境。2020年,我厅启动《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保护不可移动文物的空间管制措施,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
(二)统筹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中的文物保护要求,将文物保护与老城保护、城市更新相结合,强化本体保护和风貌管控。我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绿化委印发《关于在“三旧”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建设性破坏行为,维护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和风貌完整性。
(三)推进文物合理利用。积极出台政策指引,推动文物合理利用,让文物活起来。2019年我厅出台《广东省文物建筑合理利用指引》,指导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做好不可移动文物固本提升、日常养护和活化利用等工作,探索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如汕头市小公园历史文化街区在保育活化过程中利用文物旧址和代表性历史建筑修缮建设为17个专题陈列馆,将其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历史教育学习基地及热门景点,有效诠释了我省文物古迹活化利用的亮点和创新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将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牢固树立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观念,进一步加强文物资源的系统性保护利用,推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推动完成《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规划》,加强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保护利用,持续改善城市改造范围内文物的保存状况。
专此函达。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