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旅函〔2021〕175号
省农业农村厅:
赵鹏飞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过程中乡村文化墙建设规范问题的提案》(第2021012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十三五”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文化振兴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我厅大力推动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着力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促进乡风文明提供重要阵地。2016年,我厅联合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印发了《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并将“须具备宣传文化功能、设置宣传栏(墙)”等内容列入其中,五年来共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3.7924亿元扶持粤东西北地区建设3252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25921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省全覆盖。同时,我厅先后开展了2018、2019年度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并将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内容纳入评价指标,对压实地方人民政府落实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主体责任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动镇、村两级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公共文化发展活力和服务效能,注重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文化宣传功能发挥,大力培训培养基层公共文化人才,有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和乡风文明提升。
专此函达。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