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吴锡雄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汕头“小公园开埠区”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提案》(第20210890号)收悉。经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大保护力度。为落实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汕头“小公园开埠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汕头市分别于2016-2020年投入小公园片区保护利用资金13.60亿元:小公园修复改造首期工程修缮经费74124万元,二期工程修缮经费58474.07万元,胡文虎、胡文豹大楼文物工程修缮经费2922.93万元,汕头大厦不可移动文物修复改造工程修缮经费105.85万元,萧广丰泰不可移动文物修复改造工程修缮经费398.69万元。并监督资金使用,以期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改善文物的保存状态。同时待修缮完毕后,将进一步对其进行活化利用,并派驻人员加强日常管理。街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及当地文物保护相关法规、规章及文件进行保护。同时,加强文物安全日常巡查,开展专项巡查,组织文物消防安全培训,督促管理单位开展文物修缮及日常保养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二、推进活化利用。2019年我厅出台《广东省文物建筑合理利用指引》,指导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做好不可移动文物固本提升、日常养护和活化利用等工作,探索文物建筑合理利用。为诠释我省文物古迹活化利用的亮点和创新点,特别是社会力量参与共建共享、管理模式创新、促进公众参与和打造区域文化品牌,汕头市在推进小公园保育活化过程中,积极开展多种模式探索:一是利用文物旧遗址和代表性历史建筑修缮建设为17个专题陈列馆,如:中山纪念亭、红色交通站旧址陈列馆、汕头开埠文化陈列馆、侨批馆、桂园、香园、海关钟楼、老妈宫戏台、同文学堂、胡文虎大楼等,藉其在革命历史上的特殊地位和重要意义,文物旧遗址及陈列馆即成为爱国教育、历史教育学习基地及热门景点;二是引进有实力的公司出资参与文物维护、保养及活化利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结合小公园历史街区保护利用实际情况,我厅将继续指导汕头市实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一是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层级。我厅正在开展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评选工作,重点对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层级提升予以支持。二是做好街区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重点扶持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保护项目,指导做好保养维护、抢险加固、修缮和保护规划编制等文物保护工程。三是推动历史文化街区文旅融合。通过历史文化游径等串联历史街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进一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将历史文化资源合理融合在“小公园开埠区”旅游中,通过文旅结合推广文化遗产价值,通过文化遗产丰富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内涵。
专此致函。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