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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4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19-07-01 10:32 来源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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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旅函〔2019〕389号B类

  

梁伟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挖掘光大地方历史文化,助推乡村振兴》(第20190497号)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地方志办、农业农村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省乡村人文资源丰富,文化多样性显著,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各具魅力。近年来,我省大力挖掘乡村人文及自然资源,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助推乡村振兴。本提案对我省乡村风貌特色化建设、乡村文化产品开发、村民文化生活等存在的问题分析客观,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深入挖掘我省乡村文化资源,讲好乡村文化故事,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一、我省农村工作全面开展,省领导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

  省委、省政府积极推动农村工作,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2011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全面开展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工作;2014年,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我省开始打造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2016年,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各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推动2277个省定贫困村由后队变前队;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力争用10年时间切实改变农村落后面貌。

  省委李希书记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去年4月在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融合,实施乡村旅游与与休闲观光农业提质升级行动,让“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作变体验、农房变客房”,把乡村独特的生态资源、文化资源转化为农民实实在在的经济价值。今年1月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建设推进会上,李希书记强调北部生态发展区要重点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全域旅游,打造北部生态发展区的亮丽名片,实现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2月省委实施乡村战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李希书记指出要统筹推进乡村旅游、生态养生、休闲农业等新产业。

  二、统筹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政策。为切实做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我厅成立了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汪一洋厅长担任组长,各分管厅领导担任副组长,明确了厅机关各处室的工作任务。落实省府办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打造“粤美乡村”旅游品牌,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制定下发《文化和旅游业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2019-2020年》,明确了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任务目标。出台《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16-2020年)》。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原省文化厅、原省旅游局分别制定了关于文化、旅游行业的配套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关于该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制定出台省文化和旅游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出台《关于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做好乡村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2015年,省地方志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牵头组织实施了全省自然村历史人文普查,对全省13.3万多个自然村进行了包括自然、政治、产品产业、历史文化等多达300多个子项的普查,一村一表、一村一文,基本摸清了全省乡村历史文化现状,为开发利用乡村历史文化资源积累了丰富的一手资料。

  (三)做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认定保护工作。目前,全省共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5处,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6处,中国传统村落160处,省级传统村落186处。我厅会同建设部门积极指导各地文物行政部门按照《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认定、保护和管理工作,并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机构编制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等,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支撑和保障。我厅长期组织省文物保护委员会专家深入基层,指导各地文物部门、村民保护利用好传统村落,同时委托广东工业大学等单位开展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利用研究等课题。近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逐步加大了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主要包括新农村建设资金、文化专项资金和文物保护资金等,我省多个传统村落获得国家、省资金的扶持。2014年以来,省财政共下拨文化文物专项经费2000多万元扶持东莞塘尾村等5个村进行文物保护。我厅也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纳入省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四)推进乡村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完成全省省定贫困村文物保护利用情况摸查,督促各地公布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名录,并在此基础上公布《广东省贫困村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广东省贫困村可开发利用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目前位于广东省省定贫困村的不可移动文物共计252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9处;可开发利用的不可移动文物共计1700处,占总数的67%。印发《广东省贫困村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2018-2020年)》,为贫困村文物保护工程简化工作流程提供了依据。指导并督促各地完成辖区内所有乡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情况摸查工作,公布《乡村可开发利用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共计10703处。推进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出版《中国南粤古驿道学术文集》,与中央电视台等合作推出《国宝档案》《宝览南粤》等节目。

  (五)加强乡村非遗资源的挖掘保护传承。进一步挖掘贫困地区非遗资源,封开山歌、龙川杂技、双朝节、玩坡节等一批来自贫困地区的项目列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对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分别给予3万元和2万元的资金补助,加大对贫困地区非遗代表性项目扶持力度,促进当地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通过在贫困地区优先招募研培学员、推荐参加非遗跨界对话、组织非遗专家赴贫困地区开展辅导和巡讲、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举办大型非遗展示展演活动、推介非遗+旅游线路、南粤古驿道沿线非遗资源活化利用等方式,进一步帮助贫困地区传承人群进一步增长学识、拓宽眼界、提高技艺水平,促进项目发展。如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驻广东潮州传统工艺工作站与贫困乡村“联姻”结对子、省振兴传统工艺工作站将传统工艺培训与特殊教育相结合、省非遗法援律师团深入贫困地区开展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巡讲调研等,对帮助我省贫困村人口脱贫、保护活化非遗、培养非遗人才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六)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全省基层“三馆一站两中心”建设,深化乡镇(街道)文化站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全省文化馆(站)评估定级。建立以县级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促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延伸。截至2018年底,我省共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602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56万个,2018年全省新增建成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超过1.1万个。实施“基层图书馆古籍修复提升计划”,广州市荔湾区等11个县(市、区)、乡镇(街道)被命名为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七)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风文明。积极推进基层文化干部队伍、农村文体协管员队伍、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壮大乡村文化人才队伍。2018年共选派68个单位71名干部分别参加文化和旅游部33个项目的全国基层文化队伍示范性培训。举办全省学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全国公共文化巡讲暨广东省文化站站长培训等培训班,覆盖培训710余人。督促各地市出台《文体协管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和签订《农村文体协管员目标责任书》,印发《文体协管员工作手册》12000册,下达补助资金2500万元,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共17252名文体协管员开展文化服务提供经费支持。组织召开全省文化志愿者工作会议,推动文化志愿服务提高供给水平、强化品牌打造、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不断充实壮大并优化文化志愿者队伍结构,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的作用,开展系列“送戏下乡”“文化下乡”等活动,2018年在贫困村演出1278场。目前全省共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1200多支,注册文化志愿者超过9万人。积极鼓励乡村加快培养民间文艺团体,建立以乡村教师、乡村艺人以及乡村能人为主的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引领推动乡村移风易俗、倡导乡风文明。

  (八)推动城市乡村风貌特色化建设。引导乡村在保护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的基础上,传承传统建筑文化,把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融入乡村建设,重现原生田园风光和乡情乡愁。与住建部门联合编制《广东省城市旅游特色风貌编制方法》《广东省城市旅游特色风貌规划编制办法》,提出历史城区的整体格局和风貌是展现地方的特色风貌要素,应重点保护文物古迹、特色街巷、传统风貌、历史标志物、街道肌理,塑造传统特色的景观和公共环境。

  三、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助推乡村振兴。

  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旅游的融合、带动和促进功能,抓住发展全域旅游的良好机遇,以发展乡村旅游为重点,大力推动旅游与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培育观光休闲农业、森林生态康养业、滨海休闲渔业等乡村旅游业态发展,着力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一)出台乡村旅游相关政策文件。推动省政府加快出台《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引导乡村民宿规范化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13部门联合印发的《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计划》、文化和旅游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和要求,制定实施《广东省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9-2020年)》。编制并公开第一批《广东省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目录》,德庆县官圩镇金林村的相关旅游资源已经纳入该目录,德庆县官圩镇江村暂未纳入。

  (二)完善乡村旅游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八小工程”建设,通过建设旅游厕所、购物商店、停车场、医疗站、垃圾站、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改善和提升乡村基础设施、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乡村旅游“八小工程”建设工作还列入了我省人民政府专项工作督查重点。同时,开展了我省最美乡村旅游公路评选,加强了对农村公路发展的统筹和指导,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我省下大力气抓好厕所革命工作,2018年安排2300万元旅游扶贫资金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旅游厕所建设,全省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1071座,超额完成年度任务;12月,惠州市承办了全国旅游厕所革命工作推进现场会。

  (三)推动乡村旅游业态融合发展,丰富产品业态。2018年,我省加快推动旅游与农业、林业、渔业有机融合,引导单一观光型产品拓展休闲、度假、美食、体验、文化创意等功能,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农民、农企,开发农(渔)家乐、森林人家、休闲农庄、农业公园、休闲度假村、特色农业小镇等乡村旅游新平台,重点发展花卉旅游、田园风光游、水果种植采摘旅游、森林生态旅游、动物养殖旅游、渔业水产旅游、科技农业旅游、创意农业旅游等乡村旅游业态。积极推动文化资源与乡村旅游合理有机融合。在保护的基础上,将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历史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农业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有效融入乡村旅游产品开发。支持将农村地区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优秀农耕文化、传统手工艺、优秀戏曲曲艺等合理有效融入乡村旅游。鼓励引导乡村与专业艺术院团合作,打造特色鲜明、体现地方人文的文化旅游精品。

  (四)搭建对接平台,加大资金支持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经初步调查统计,我省约有15个乡村旅游特色县、121个乡村旅游特色镇、211个乡村旅游特色村、57个乡村旅游连片开发区以及92个乡村旅游重点项目。乡村旅游重点项目总投资超过560亿元,其中,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项目59个,10亿元以上项目16个。自2002年以来,我省共投入旅游扶贫专项资金6.25亿元,高端旅游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资金14亿元,共扶持重点项目19批815个,其中11个高端资金扶持项目先后获评国家5A、4A级景区。推动省旅游控股集团设立了母基金10亿元、总规模超300亿元的我省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发挥“旅游+金融+产业”的优势,整合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项目建设。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共同搭建投融资平台,首批支持8个总投资达40多亿元、拟申请贷款额度28亿元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大项目建设,并积极争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低息贷款,重点扶持珠海岭南大地田园综合体、揭阳望天湖农村农业融合示范区、梅州瑞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汕尾华侨城螺溪谷等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建设。举办2018广东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涉及乡村旅游投资建设的项目共99个,占投资项目总数的47%,其中田园综合体、古村落、乡村民宿等业态成为投资热点。

  (五)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针对目前乡村旅游从业者特别是一线服务人员大多为当地村民而非旅游专业人员这一现状及村旅游创业难问题,联合团省委举办广东省乡村旅游农村青年创业人才培训班,邀请台湾和国内乡村旅游发达省份专家、学者和成功创业人士授课,共培训乡村旅游创业者200多人。同时,创新培训模式,积极开展乡村旅游视频培训和省外培训,举办乡村旅游浙江培训班,组织省旅游部门处长、各地市分管旅游副市长、旅游局长、重点旅游县(市、区)长、重点旅游特色村第一书记等100多人参加了实地学习。各地市也加强了对乡村旅游管理人员和一线服务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都收到了较好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落实相关政策。推动实施《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文化和旅游业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2019-2020年》《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广东省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9-2020年)》等,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地。

  (二)加大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成果开发利用力度。加快《全粤村情》出版印刷进度,尽快整合推出普查数据,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基础资料支撑。加快推进普查数据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云平台技术提高普查成果开发利用的效率。以地方志工作机构为主体,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社会力量,研究确定乡村主题主线,开展自然村落普查重点课题研究。做好“广东名村系列丛书”、“广东乡村集萃系列丛书”等结构化成果。积极协调推进指导各地村情(村志、村史)馆建设。做好“多彩乡村”主题实践活动。

  (三)做好乡村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利用工作。做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认定、保护和管理工作,推动地方落实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根据《广东省贫困村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2018-2020年)》、广东省贫困村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广东省贫困村可开发利用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乡村可开发利用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等做好乡村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如德庆官圩镇江村符合要求,可以推动该村参与历史文化名村创建工作。

  (四)培育乡村旅游精品品牌。编制出台《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评定标准》,引导各地依托自然风光、古村落、古建筑、特色产业、特色农产品等,打造文化和旅游特色村,并予以资金扶持。制定实施《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导则》,开展旅游风情小镇创建评定工作。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进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全覆盖,鼓励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将文化和旅游点串珠成链,打造3条或以上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继续梳理乡村旅游资源,做好乡村旅游资源普查,重点做好古驿道沿线旅游资源普查,发布《广东省乡村旅游可开发资源目录》,引导各地乡村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推动德庆官圩镇江村资源纳入下一批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目录。

  (五)完善乡村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以“百镇千村”行动计划、滨海旅游公路、环南岭生态旅游公路、农村“四好”公路建设为契机,继续推动乡村旅游“八小工程”建设,完善文化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驿站等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抓好“厕所革命”,将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作为助力乡村旅游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同步带动汽车营地、农村公路服务驿站、乡村旅游公路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提升。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加大对乡村旅游的数据库建设完善、大数据挖掘和传统统计调查工作,选取旅游重点村建立电子围栏,开展乡村旅游资源普查等分析研究,编撰乡村旅游大数据报告。

  (六)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依托绿水青山、滨海、田园风光、南粤古驿道、世界遗产、历史文物古迹、红色革命遗址、岭南特色乡土文化等独特的优势资源,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做好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作变体验、农房变客房“四变”工程,重点抓好广东历史文化游径、南粤古驿道、民宿产业等文旅融合的新载体建设。丰富和发展农村文化业态,打造一批富有岭南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大力推动农村地区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培育形成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积极开发武术、戏曲、舞龙、舞狮、龙舟、锣鼓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促进文化旅游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实施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提升工程,试点推动乡村文化旅游示范点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文创”“乡村+演艺”“乡村+节庆”等模式,推动乡村旅游创新创业,开展创意下乡活动,建设人文、休闲乡村。丰富“粤菜”文化旅游宣传内容,制作特色粤菜文化旅游宣传册。

  (七)加大财政金融扶持。用好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金。积极争取国开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等政策性银行,对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和旅游扶贫重点项目给予低息贷款。推动我省乡村旅游PPP项目申报国家文化旅游部和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办好广东省旅游投融资对接大会,继续开设乡村旅游投融资项目专场。办好省旅游创新创业大赛,遴选和支持一批优秀乡村旅游创客示范项目。每年甄选一批省内重点旅游项目,由省财政予以贷款贴息。

  (八)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粤菜师傅”专业培训项目。根据省委组织部工作部署,配合开展“头雁”工程,加强对选派干部的培训。加强“三农”业务培训。积极推动“三支一扶”政策落实。乡村旅游已纳入我省“三支一扶”政策范围,向省内院校、旅游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进行重点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投入村旅游发展基层工作。同时,推动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加大对参与“三支一扶”先进人员事迹的总结宣传,树立行业典型。引导高校学生参与乡村文化旅游业。联系部分高校、旅游职业院校,组织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开展乡村旅游暑期体验、支援、实训等活动,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兼职、实习、实训机会,引导和鼓励高校学生到基层就业和实习,投身乡村文化旅游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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