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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58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19-06-18 18:33 来源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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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旅函〔2019378号C类


谭一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广东北回归线生态经济带,助力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和祖国和平统一等国家战略实施的提案》(第2019058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厅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及各位委员对我省北回归线地区生态文化建设、文化品牌发展的重视关注,所提建议针对性很强。我省北回归线地区自然生态和人文旅游资源极为丰富,生态旅游产业资源共享优势明显,依托地方特色资源,培育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已成为我省北回归线地区实施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打造具有北回归线地区品牌特色的生态文化产业,构建广东北回归线生态文化旅游带,对于进一步优化配置区域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乡村特色文化品牌建设,强化乡村非遗挖掘与保护,促进乡村文物保护和利用,加快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力度,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重视乡村非遗挖掘保护和传承传播


  (一)进一步挖掘乡村非遗资源。目前,我省有701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729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2018年省政府批准并公布的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海丰歌谣、封开山歌、龙川杂技、双朝节、玩坡节、林村盒箩制作技艺、遂溪北坡游鱼等均来自我省广大乡村地区。

  (二)提升乡村非遗传承人群传承能力。我省充分利用高校和职业院校的优势资源,通过组织和举办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选派来自乡村的传承人群参加培训,帮助乡村的传承人群增长学识、拓宽眼界、提高技艺水平,提升传承能力。同时邀请乡村的非遗传承人参加非遗跨界对话活动,搭建非遗保护专家、文创企业和设计师、媒体和传承人等平等交流的对话平台,帮助乡村的非遗传承人提升创新能力,促进有关合作意向的达成,促进乡村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

  (三)实施非遗记录工程。我省积极将部分年龄较大、来自乡村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纳入非遗记录工程实施范围,开展口述史和拍摄记录,并制作成文献片、综述片和工作卷宗进行数字保存。

  (四)推进非遗整体性保护。我省积极以创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方式促进乡村非遗保护工作。目前我省共有1个国家级、8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中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已于2017年获文化部正式批复同意实施,2018年中央财政投入700万元创建工作经费。

  (五)开展乡村非遗传播宣传活动。2015年以来,我省分别在云浮郁南兰寨古村落、清远连南瑶族自治县、江门开平市自力村设置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会场并举办启动仪式,这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推动乡村文化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接下来,我厅将积极推进北回归线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活化利用,支持符合条件的非物质遗产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二、加强乡村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我省广大农村地区拥有十分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了重视和加强。近年来,我省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许多与农村、农业和农民有关的建(构)筑物等文化遗产被评为文物保护单位或纳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单中。同时,近年来农村民俗类博物馆建设快速发展,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保障和提高,我国几千年的农业发展积淀下来的传统生活方式、传统农具等农民文化得到有效传承。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我省随后也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文物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提出要实施广府、潮汕、客家、雷州民居的重点保护工程,逐步探索有广东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方法,开展一批国保省保集中成片的广东古民居修缮与环境整治。加强老字号、乡土建筑、名人故居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加强原中央苏区文物、抗战文物等革命文物的认定与调查,落实对革命文物修缮和养护的经费保障,开展系列专题展览,充分发挥革命旧址的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接下来,我厅作为博物馆行业的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能在藏品征集、业务指导、人才培训等方面对相关主办单位开设北回归线农耕文化博物馆予以支持。


三、加快推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一)指导乡村地区依托地方特色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业鼓励乡村地依托地方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发展文化观光游、休闲体验游,开发富有地方乡土特色的文化旅游纪念、民俗表演项目、非遗技艺展示等文化旅游产品,带动乡村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2016年,经相关地市文化、旅游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韶关南雄“珠玑古巷·梅关古道景区”、梅州大埔“百侯名镇旅游区”、云浮新兴“六祖故里旅游度假区”等乡村地区的文化旅游项目入选首批“广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名单;2017年,我厅结合业务工作安排,分批对首批认定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进行了后续考察和指导,重点了解乡村地区的文化旅游示范区在发展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为后续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政策和措施提供了决策依据;2018年上半年,省文化厅联合省旅游局组织专家对首批示范区进行“回头看”现场督导,并对相关文化旅游示范区的文化提升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同时启动第二批广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及认定工作,优先向粤东西北、原中央苏区等乡村地区倾斜,2018年11月,经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认定汕头前美古村、梅州平远曼陀山庄、汕尾陆河世外梅园等6个景区为第二批广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展示交流。扶持和推荐粤东西北乡村地区特色文化产业项目进入国家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在国家级产业服务平台上进行宣传推广;鼓励和指导粤东西北乡村地区积极参加中国(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借助深圳文博会平台,加大对乡村特色文化产业项目的宣传及推介

  (三)加强对乡村地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业务指导。加大(区)及以下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业务指导,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经验交流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加强对乡村地区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指导乡村地区立足地方特色和产业基础,开展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创建,引进和培育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接下来,我厅将支持北回归线区域依托现有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特色生态文化旅游产品,加大宣传推广,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品牌。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广东北回归线生态旅游建设。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地质公园等区域的生态保护,优化产品结构,开发森林山地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生态研学、山地运动、户外探险、养生保健、森林体验等旅游产品。鼓励发展具有岭南特色的“森林人家”“森林小镇”。支持建设一批具有游憩、康养、教育等功能的森林山地旅游示范基地和森林康养、体验基地。重点发展地质遗产观光、森林度假、温泉养生、漂流探险、关隘揽胜、民族文化体验等产品,推进生态旅游与林业、农业、中医药养生、体育、文化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优化区域旅游交通网络,构建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体系,重点推出适合自助、自驾、生态休闲游的北回归线生态旅游线路。

  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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