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海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港珠澳大桥的优势大力发展珠江口西岸城市旅游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搭建区域旅游合作联盟
为贯彻落实《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共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在原国家旅游局的指导下,由广东省旅游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事务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共同发起,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9个地市和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的旅游主管部门组成综合性旅游合作创新团体,成立了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2017年12月11日下午,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在珠海横琴举行成员大会,现场通过了《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章程》,签署协议。
今年4月19-20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第一次成员大会在广州召开。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首届轮值主席广州市旅游局就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合作提出3点建议:一是建立完善大湾区旅游协调联络机制。在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秘书处(广东省旅游局)的领导下,快速有效地开展整合资源、共同宣传、联合营销等工作,合力推动大湾区旅游协调发展。二是统筹推进湾区旅游优质发展。制定大湾区旅游发展规划,以更大的格局、更高的视野积极打造大湾区整体旅游品牌,联合创建“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区”。共享信息资源,共同宣传推介,设计统一的湾区旅游形象、统一的宣传口号,将大湾区作为一个旅游目的地,联合开展旅游营销和宣传推介。三是共同打造创新型国际化旅游环境。把推进9+2城市旅游合作的重点放在旅游市场规范化、旅游服务标准化、旅游人才国际化等方面,将广州和香港在全国首创的“红名单”制度范围扩大到湾区11个城市,同时加强旅游市场联合监管,重拳出击线上线下“不合理低价游”、“非法港澳游”等违法行为,联合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投诉,持续净化大湾区旅游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这个平台,进一步推进大湾区城市政策相通、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共同发展。而随着港珠澳大桥的开通,珠、江、中、澳四地的协同合作将是大湾区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关于打造珠、江、中、澳旅游一程多站黄金线路
为加大旅游宣传力度,促进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区域旅游品牌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广东省旅游局、香港旅游发展局以及澳门特区政府旅游局于1993年成立了粤港澳旅游推广机构,每年共同制定年度推广计划和重点项目,统一制作宣传资料和投放广告,联合赴境外参展促销。粤港澳旅游推广机构还决定今后一段时间内将以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宣传作为联合推广重点工作。
下一步,粤港澳三方旅游部门将继续按照今年议定计划,赴主要客源国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旅游联合推广系列活动、拍摄大湾区美食旅游节目并加以宣传、邀请国际旅行商采风踩线,逐步打造大湾区旅游品牌。随着港珠澳大桥的开通,珠、江、中、澳旅游线路也将是粤港澳联合推广的重点。在今年四月份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第一次成员大会上,发布了10条大湾区精品线路,其中每条线路均含有这四个城市的旅游产品。
此外,自2009年《珠(海)中(山)江(门)旅游合作协议书》签订以来,珠中江三地旅游部门以实现“共同打造珠江口西岸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区域”为目标,加强合作,并联合澳门多次到主要客源市场举办旅游推介会。
三、关于提高口岸通关能力,加快人员流动
2017年4月2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国函〔2017〕53号)中明确批复“珠海与澳门之间的通道主要按照内地和澳门有关部门确定的‘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方式实施查验监管,并支持其实施查验监管模式创新”。2017年7月14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青茂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国函〔2017〕96号)也批复同意“青茂口岸主要按照内地和澳门有关部门确定的‘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方式实施查验监管”。目前,正在重新规划建设永久性口岸设施的横琴口岸也在研究推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查验模式。
近年来,拱北口岸已成为我省出入境人员最多的客源口岸,通关旅客的不断增长给拱北口岸查验现场和口岸周边地区带来了较大的交通和疏导压力。目前各部门基本支持将横琴口岸设定为旅行团专用口岸的建议,但在推进该建议的过程中目前尚面临几个问题:一是2018年5月份起横琴口岸将实施大面积施工建设,该区域交通将受到管制,原出境车道施工,仅在背面开辟一条下载的出入境车道,如实施访澳旅客改用横琴口岸出入境,允许澳门所有接送旅行团的大巴进入横琴口岸边检大楼前地段接送旅客,将会导致交通更加拥堵,也会影响新口岸施工进度。经珠海政府与澳门沟通会商,双方一致同意,将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推进访澳旅行团,改用莲花口岸出入境有关工作,澳方将根据珠方反馈的最新情况进一步修改相关建议方案,横琴新区管委会牵头珠海市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四、关于发挥澳门可培训高素质旅游人才的优势,联合建立区域旅游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整体部署,拟支持澳门旅游学院和珠海高职院校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培训基地。省教育厅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多次调研沟通,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并已列入《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目前我省多个地市与澳门有着旅游培训合作关系。珠光集团利用自身珠澳两地的机构优势,正全力推进两地的旅游职业培训业务的开展,并计划在珠海设立培训基地,加强两地旅游从业人员的交流和培训;横琴新区大横琴公司正致力于依托“琴澳合作”平台,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旅游教育联合培训中心,联合澳门旅游学院等旅游专业院校合作开展旅游教育培训,促进珠澳两地的旅游人才培训和交流;2011年,江门市旅游局与澳门旅游局、澳门旅游学院签订了旅游培训合作协议,协议签订以来,两地举行了一系列旅游培训合作。
五、关于增加大桥的上桥率,让更多的大众都可享用大桥开通所带来的红利,进一步促进旅游大发展
省公安厅针对该建议采取了多项举措:非营运粤港直通车免加签直接同行港珠澳大桥。为充分发挥港珠澳大桥的交通作用,提高大桥的上桥率,经商港方和口岸有关部门,现有和新增的非营运粤港直通车,可免加签口岸通行大桥(有效期暂定为两年),该举措将于大桥通车之日起实施。
(二)增加通行港珠澳大桥的直通车辆指标。2017年以来,为让更多的香港和内地车辆通过大桥通行,经多次与港方磋商,达成共识,粤港两地在大桥开通前发放11000个两地牌配额。对比其他口岸通行车辆指标,大幅降低了申请条件,取消了投资额限制,降低了纳税额度要求;扩大了申办对象范围,由原来的境外公司个人,增加了其他经济组织(含医疗机构、学校),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更宽松的申办条件。同时,粤港澳三方也正就港澳私家车经大桥口岸入境问题进行探讨。
(三)积极报请公安部,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为提高港澳间车辆通行的便捷性,公安厅就港澳经由港珠澳大桥借道行驶不进入内地的过境车辆和驾驶人员有关问题专门请示公安部,目前已得到公安部正式批复。一是同意对香港和澳门经港珠澳大桥通行机动车及其驾驶员的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和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有效期,由原来的3个月延长至1年;二是同意采信经港澳相关部门确认的机动车检验信息,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驾驶人,可通过互联网学习交通法规、办理临时许可;三是调整发放临时入境牌证和驾驶许可方式,改为发放符合要求的电子信息方式。
(四)实施港澳入出内地车辆6年免检。对港澳入出内地的商务车,只要属于内地6年免检车型,一律享受与国内车辆同等优惠政策,新车6年内不必上线检测。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含轿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属于免检车型范围的车辆在内地行驶过程中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广东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旅游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