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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关于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时间 : 2018-11-21 11:16 来源 : 广东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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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政协提案的情况

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交由原文化厅办理的提案共57件,其中主办件13件,会办件44件。13件主办类政协提案中,共有文化遗产保护类提案6件,公共文化类提案3件,文化产业类提案2件,文化交流类提案2件。目前,所有政协提案均已办理完毕并上传至“广东省政协提案动态管理系统”。

二、高度重视,强化领导领衔办理机制

关于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厅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代表提案的办理工作,要及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办理过程中既要本处集体研究,也应适时邀请会办单位参加;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领导职责,全程督办跟进;对提案提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不能有畏难情绪,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和今后工作的开展。厅党组决定,继续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粤办函〔2016〕70号)要求,每位厅领导都要结合分管工作领衔办理1件主办提案。厅政策法规处据此对交由我厅主办的政协提案进行了认真梳理,针对提案内容,结合工作分工,提出领办的初步建议,征求厅领导意见后,正式印发《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2018年“一把手”及厅领导领办建议提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文办〔2018〕37号)。《通知》中既对每位厅领导领衔办理的提案作了明确分工,也提出了提案办理的主要目标,要求各处(室)、局将提案办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结合业务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规范答复文稿、加强与委员沟通协调等方面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健全机制,增强提案办理工作实效

为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实效,我厅还建立了工作机制,确保提案的办理质量。一是建立信息台账。对收到交由我厅办理的政协提案,建立了包含“承办处室局”“回复时间及文号”“委员反馈”等要素的工作台账,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根据提案涉及内容,及时提出承办部门、时间节点、进度安排以及工作要求意见建议,同时实行专人管理、实时更新,确保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提案办理动态。对承办部门提出的主办、会办意见,及时反馈省政协提案委。二是加强跟踪督办。根据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规定完成时限,对办理进度滞后的提案,及时组织分析原因,督促办理部门加快办理进度。提案办理过程中,多次将办理工作进度台账公示于厅办公系统,通知提醒承办处(室)、局加快提案办理进度。三是严格质量把关。我厅要求,各承办部门对政协提案的答复,要切中主题,既要有现状,还要有问题,更要有解决措施,不能光讲成绩,忽视对问题的剖析,切实增强提案办理的实效性,并报经分管领导审定;按照《关于办理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粤协办函〔2018〕45号)要求,对答复函的标注类别、标题、公开方式、抄送单位等,严格规范,从问题的真实性、措施的可行性、工作的程序性、格式的规范性等方面,实行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确保办理质量。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

提案办理过程中,一方面是有部分提案虽然由不同的委员提出,但提案的内容较为相似,导致答复内容重复,有部分提案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差距,所提要求较难完成;另一方面,业务处室在承办提案工作中,还存在回函格式不严、沟通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着重在提案办理的时效性、答复的针对性、沟通协调的充分性等方面下功夫,积极落实办理结果在我厅公众服务网公开,推动我厅提案办理工作更加及时高效,以提案办理推动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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