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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17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18-07-24 09:17 来源 : 广东文化厅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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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函2018386B)

 


 

刘建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文化振兴与经济振兴同行,促进乡村振兴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主要工作情况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乡村文化保护利用与传承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有:

(一)强化指导,出台乡村振兴系列政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李希书记在全省乡村振兴大会上对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了全面部署,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拿出“走在全国前列”的气魄和行动,立足过去打下的基础,举全省之力把乡村振兴战略谋划好、实施好,努力为全国“三农”工作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2011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全面开展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工作;2014年,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打造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2016年,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各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实现2277个省定贫困村由后队变前队,省文明委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文明乡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推进乡村党风政风、乡风民风、优良家风、文化新风建设2018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二)留住“乡愁”,守护乡村文化根脉

1.全面掌握乡村文化资源状况。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基本掌握了我省乡村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等,乡村的古民居、古建筑等得到了文物行政部门的认定和公布,为进一步有效保护创造了条件。目前全省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1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约5000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5000多处,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大部分都集中在乡村。2003年以来,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公布了我省2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56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160个中国传统村落、186个广东省传统村落

2.扎实推进乡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2017年、2018年我厅先后出台《东地区文物保护利用行动计划(2017-2020年)》《北地区文物保护利用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西地区文物保护利用行动计划(2018-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文物保护利用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导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做好乡村不可移动文物固本提升、日常养护和活化利用等工作。印发《广东省贫困村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2018—2020)》,公布《广东省贫困村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广东省贫困村可开发利用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普查出贫困村不可移动文物2500余处,其中1700处列入可开发利用名录,有效指导当地做好贫困村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联合发布《广东省南粤古驿道线路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当地做好古驿道沿线的乡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近年来,省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基本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管理,“四有”工作基本得到落实,保存现状较好,保存现状得到改善,大部分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相继启动了五汪村谭氏宗祠、龙湖寨、湖心坝古民居群、塘尾村古建筑群、大湾古建筑群、汪氏宗祠、南岗古排、长围村围屋、道韵楼、新彩楼等一批文物保护工程保护规划编制和修缮工程。

3.深入挖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2018年省政府批准并公布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如海丰歌谣、封开山歌、龙川杂技、双朝节、玩坡节、林村盒箩制作技艺、遂溪北坡游鱼等一批乡村非遗项目列入省级非遗名录体系。目前我省共有701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729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相当一部分,特别是民俗类(疍家婚俗)、传统舞蹈类(龙舞)、传统音乐类(客家山歌)非遗项目均来自乡村。

4.组织创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发掘我省丰富的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创建了一批特色鲜明、资源丰富、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全共有29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共39个项目被命名为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列全国第一;全省各地有82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共102个项目被命名为2015—2017年度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18年我厅修订印发《“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命名和管理,保护和弘扬岭南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民间文化艺术发展。

5.逐步加大乡村文化保护资金投入。“十二五”以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逐步加大对乡村文化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主要包括新农村建设资金、文化专项资金和文物保护资金等。2011年至今共计下达国家和省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1亿元,其中大部分用于乡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如东莞塘尾村733万元、上岳古围280万元、崇益堂200万元东坑黄氏宗祠200万元、五汪村谭氏宗祠180万元、龙湖寨150万元、象埔寨150万元南岗古排120万元、光明陈氏宗祠100万元、汕尾市五星祠100万元等。134个中国传统村落共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传统村落保护资金4.02亿元,其中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前美村被列入201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300万元;省财政2016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500万元用于补助韶关、江门、肇庆、潮州等4个市乡村历史建筑修缮项目,重点是南粤古驿道沿线村庄的历史建筑或传统建筑,如祠堂、书院、码头等。

6.逐步完善乡村规范建设。近年来,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一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法律法规,各地按照《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有关要求积极会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认定、保护和管理工作,并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机构编制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等,为村落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厅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长期组织省文物保护委员会专家、“三师”(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深入基层,指导各地文部门、规划部门、村民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同时委托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省古迹保护协会等单位开展了广东省文物建筑合理利用研究、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利用研究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指引等科研课题。

(三)融合发展,强化乡村文化利用

1.积极创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2015年5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旅游局、人行广州分行,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2015年10月,与省旅游局联合制定了《广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办法(试行)》。2016年4月,我厅会同省旅游局印发了《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协调和指导各地文化、旅游部门共同做好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2016年12月,公布韶关珠玑古巷·梅关古道景区、梅州百侯名镇旅游区等8处首批广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通过开展文化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带动引领全省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

2.积极打造乡村文化旅游融合示范点。充分运用发挥广东省旅游扶贫资金,成功地打造了开平碉楼、赤坎古镇满堂客家大围、珠玑古巷、已略黄公祠、林寨古村黄龙岩畲族风情区等一大批旅游景区(点)如清远市千年瑶寨旅游项目,共获得省旅游扶贫资金600多万元,经过多年打造,项目被评为国家4A旅游景区在南粤古驿道文化之旅线路的打造和宣传推介方面,确认全省古驿道及周边适宜旅游开发资源达319处,遴选出南雄古驿道、湖州饶平西片古道、汕头樟林古港、云浮郁南南江古水道等8个古驿道示范地区,编制8个示范段旅游线路,仅2017年国庆黄金周,南粤古驿道沿线17家A级旅游景区接待游客69.7万人,同比增长8.1%。

3.积极打造广东特色民居民宿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专门提出“大力发展民宿、农家旅舍,推动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要求。省旅游局与省农业厅出台《广东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规划》,明确在重点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景区(点)及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加快培育发展民宿。目前,我省初步形成了以深圳大鹏为代表的滨海文化创意型,以南昆山为代表的山地精品度假型和以清远“清新人家”、韶关“丹霞仁家”、增城“万家旅舍”为代表的乡村田园度假型等三大类民宿客栈。为促进我省民宿业的发展,2017年7月颁布《广东省旅游条例》,进一步规范民宿管理。

4.积极搭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一是通过支持举办和指导重大文化会展、节庆活动,打造乡村特色文化品牌。扶持粤东西北地区参加深圳文博会,对粤东西北地区参加深圳文博会给予展位场租优惠,推动粤东西北地区通过深圳文博会等会展平台宣传本地乡村文化品牌和文化项目;支持和指导云浮石文化节、英德红茶英石旅游文化节、梅州客家文化创意产品博览会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会展活动。二是通过举办文化金融合作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及民间资本加大对粤东西北的支持。2014年,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财政厅、省金融办联合召开文化金融合作对接会议,成功达成广东各金融机构累计对文化企业授信345亿元,其中粤东西北项目50个,累计授信28亿元。2015年,与省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举办银企对接活动,达成包括粤东西北文化及文化旅游项目在内的319个项目,成功获得广东各金融机构累计授信766.69亿元。累计至2017年,包括粤东西北地区及文化旅游项目在内,全省文化企业共获得金融机构授信金额已过1500亿元,实现了文化与金融互利共赢。

(四)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文化传承

 1.培育和壮大乡村文化传承人群。统筹安排广州美术学院、广州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展文化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面向各级尤其是乡村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其他具有较高水平的从业者,以及企业、作坊、合作社的业务骨干和部分管理人员开展研修,通过专业理论学习、课堂研讨、创作时间,帮助传承人群激发创作潜能、丰富题材品种、解决工艺难题、拓展应用空间。面向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研究、设计和创作能力的中青年传承人开展研习,利用高校和企业的研发力量和资源平台,帮助传承人解决作品创作、产业研发和成果转化中遇到的关键工艺和技术难题。面向普通传承人群开展培训,帮助其强化对优秀传统文化和重要技艺的把握,提高学习和传承能力,繁荣乡土文化,凝聚乡村人气。面对部分年龄较大,来自乡村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纳入非遗记录工程实施范围,开展口述史和拍摄记录,并制作成文献片、综述片和工作卷宗进行数字保存和整理。  
    2. 积极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的规范引导作用,指导各地按照核心价值观要求,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优秀传统文化和道德要求转化为农民群众的实际行动。发挥农村传统民俗活动的实践养成作用,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结合节日特点,开展尊老敬老、文明祭扫、家庭和谐、生态环保等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农村文化祠堂建设,活化利用农村传统祠堂,在硬件上融入礼仪规范教育、家风家训传承、文化知识传播、村史村情展示等内容,开展开笔礼、成人礼、升学礼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节日活动和民俗活动的思想道德内涵。广泛开展好公婆、好儿女、好媳妇等评选,重视做好群众推、群众评,注重发掘群众身边可亲可学的模样模范。创新开展“南粤新乡贤”宣传推广,发掘为广东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乡贤代表,以乡情乡谊为纽带,示范动员在外成功人士关心家乡发展,既出资出力、更出谋划策,引领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推动建立乡贤榜、好人榜、好人文化墙等,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让农民群众在宣传推选的过程中接受教育熏陶。

3.打造“一场三馆”阵地。结合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文体小广场、家风家训馆、姓氏文化馆、农耕文化馆等建设,全面推进农村文化祠堂建设,打造更多传承家风家训、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培育文明礼仪、丰富文化生活的新阵地。在宣传形式上,指导各地结合农村环境和农民需要,从规划阶段抓起,通过文化墙绘、楹联门额、公益广告等方式,使宣传教育有效融入农村环境,成为亮丽风景;把宣传教育融入农村传统民俗活动中,开展体验式、情景式、互动式教育,潜移默化开展教育熏陶。在宣传内容上,突出接地气、入人心的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明礼仪等宣传教育,细化为农民群众听得懂、学得会的宣传语、小故事,用好家规家训、村规民约等传统教化资源,增强宣传工作实效性。

4.培育乡村自治管理人才。实施农村“党员人才回乡计划”,以县为单位,以红色村、省定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逐村摸排、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本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中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跨地域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组织书记。对党组织书记年龄老化、党组织工作缺乏活力的,重点在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医村教、返乡大学毕业生等的党员中,按不低于1:2比例,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实行“村推镇选县考察”的培养选拔制度,书记后备人选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左右,符合条件的可担任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未配备女村委会主任的优先选配1名女性。积极发挥老干部作用。从曾在市县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退休党员领导干部中,选聘一批爱家乡、懂党建、善领导、身体好的同志回家乡任驻村党建指导员。

(五)夯实基础,注入乡村文化“新血液”

1.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十二五”期间,我省共投入9亿元推进全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其中投入4亿元用于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2015年底基本实现了省、市、县、镇、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目前全省已建成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602个、村(社区)文化室27383个,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281.5平方米,位居全国前列。2016年以来我省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22437万元扶持粤东西北地区建设2143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建成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3986个,覆盖率达到54.18%。每年给予粤东西北地区文体协管员2500万元补助,指导各地落实《广东省农村文体协管员目标责任书》,编印《广东省农村文体协管员工作手册》,进一步提升农村文体协管员“管文化、办文化”能力探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百场讲座、展览和群众精品演出,向粤东西北基层免费配送。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省新闻广电出版局制定《推动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实施乡村广播影视信息服务振兴计划》,在相对贫困村开展IPTV、直播卫星户户通等技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基础上,积极推进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加快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智能建设。持续做好农家书屋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在补充更新农家书屋出版物的基础上,加强农家书屋间图书资源的共享,推动农家书屋与其他基层文化资源整合为村居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同时利用“岭南流动书香车”会同新华书店系统单位开展新春送书下乡、阅读进农村等活动,配合节假日、庙会、集市等活动发放年画、春联,将优质图书资源送到农民群众家门口。

2.加强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群众文艺创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的具体措施》,提出群众文艺创作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鼓励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创作导向正确、群众喜爱、具有地方特色和较高艺术水平的作品。组织开展全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省群众艺术花会等活动,以赛促创,以评促创,推出更多优秀作品。设立12个群众文艺创排基地,成功创排了41个作品,并开展惠民巡演,示范带动全省推出一批具有岭南传统文化特色的群众文艺作品。

3.加大乡村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大力推进“扬帆计划”,竞争性扶持市级、县级人才工程,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紧缺拔尖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资助在站博士后和高技能人才;每年启动新一批申报评审工作,进一步扩容提质,加大各项目资助力度。选派65名金融经济、城乡建设、旅游管理和产业发展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赴粤东西北地区和珠三角高新区挂职,服务地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卫生人才智力帮扶山区”计划,从三甲医疗机构和高等医学院选派4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赴贫困山区挂职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办、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旅游局从如下几方面繁荣乡土文化,推动乡村振兴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乡村文化保护。一是切实抓好乡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结合乡村实际,继续指导实施《东地区文物保护利用行动计划(2017-2020年)》《北地区文物保护利用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西地区文物保护利用行动计划(2018-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文物保护利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东省贫困村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2018—2020)》《广东省南粤古驿道线路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二是积极探索和拓宽保护资金筹措渠道,进一步加强各部门资源整合,形成资源优势,增大资金投入力度,用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统筹使用好现有省级专项资金,将各级相关专项资金集中乡村亟待修复的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广泛采取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相结合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社会捐赠、村民入股等,引导和吸引投资主体多元化。三是坚持规划先行,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尽快实现保护规划“一村一策”,严格控制与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四是进一步挖掘和保护乡村非遗资源,积极开展乡村非遗传播宣传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乡村非遗文化展示展演活动,持续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对乡村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优先纳入非遗记录工程实施范围。五是组织开展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全省创建40个2018-2020年度“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动民间艺术繁荣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进一步加强乡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一是鼓励各地充分发掘乡村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创新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开展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二是支持乡村立足自身文化和产业基础,加强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活化利用,通过打造乡村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演艺产品、开发具有乡村特色和人文情怀的文化旅游创意产品。三是引导乡村充分挖掘、利用自身资源,发挥本地文化资源禀赋优势,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四是鼓励各地通过深圳文博会等各类文化会展平台,加大对本地的乡村文化产业的宣传、推介。五是规范民宿发展,研究出台《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引进、培养乡村文化人才。一是继续引进、培养乡村自治管理人才,针对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匮乏、总量不足、文化和技能素质偏低等问题,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编制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分析、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和具体举措。继续实施农村“党员人才回乡计划”“扬帆计划”以及卫生智力扶持山区计划研究制定《广东省人才驿站管理运行办法》,加快建设人才驿站做好“科技专家服务团”首批考核总结工作及第二批选派服务工作,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智力帮扶力度加强本土人才培训。二是加大院校对乡村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精神,研究出台我省的具体实施意见,指导各地根据地域特色和学段特点,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实践活动课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调整学科方向和内容,大力培养乡村振兴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需求。

(四)进一步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实现在2018年底基本实现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的总体目标,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以县级馆为总馆,镇街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现县域内公共文化资源、人员、服务统一调配并向农村有效流通鼓励和指导全省各地利用重大节庆和本地优势资源打造本土文化惠民品牌项目。继续以社会化手段实施公共文化“三百工程”,向农村地区按需免费配送展览、讲座、和演出,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文化获得感。二是积极推进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加快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智能建设争取在2020年前,全面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全面实现数字化、双向化、智能化,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能。三是创新农家书屋管理项目探索多功能型农家书屋建设模式,打造汇集新华书店网点、文化生活用品零售柜台、村邮快递代收点、“乡村少年宫”功能于一身的“乡村驿站”。四是加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质量,探索改革农村电影发行放映体制公益电影发行放映分离模式,推进建立全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GPS/GPRS监管平台,确保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实现农村电影放映的均等化。

诚挚感谢对我省文化事业关心与支持。我们今后将与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继续推动乡村振兴健康发展。

 

 

                             广东省文化厅

                           20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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