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函〔2018〕299号(A类)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贵会关于加强我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提案(第20180041号)收悉。经综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民政厅、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等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措施、成效和存在问题
(一)先后出台系列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政策规划。“十三五”以来,在全省基本实现农村(社区)“五个有”文化室全覆盖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16年,省文化厅牵头起草并由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广东省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的经验和理念,立足实际、分类
指导,根据不同地区文化发展水平制定了不同的发展目标,并明确提出了2020年我省建设目标在总体水平上要求处于全国领先地位;2017、2018年,省委农办牵头起草并由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实施方案》,均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其中;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建设与管理纳入其中,为我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赋予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成立了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针对我省当前农村公共资源“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缺乏头筹协调、难以形成合力”等问题,省文化厅牵头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于2014年12月组建成立了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等19个单位组成的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目前已召开三次会议。同时,省文化厅积极指导全省各市、县于2016年底基本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为合力推进我省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在我省出台的《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制订了《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成员单位落实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的责任分工。
(三)积极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2014年,我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工
作,中山市和梅州市、佛山南海区、梅州梅江区4个试点顺利通过文化部和省文化厅的验收,中山市被列为全国示范地区;2016年,我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公布了《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设标准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的实际在部分指标上作了区分;2017年,我省以村(社区)文化室“五个有”为基础,启动包括2277个省定贫困村在内的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联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的通知》,提出了2018年基本实现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的目标,并以强化指导、实地督导、季度通报等为抓手积极推进全覆盖建设工作。截至2018年3月底,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22437万元扶持粤东西北地区建设了2143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全省共建成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6323个,覆盖率为63.22%。
(四)大力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一是开展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2016年以来,省文化厅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制订并公布了总分馆建设标准和统一标识系统;省财政共投入4600万元扶持全省建设48个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试点,有效推进了县域公共文化资源流通共享并向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延伸。二是打造系列文化惠民品牌活动。省文化厅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近年来举办了群众艺术花会、打工者歌唱大赛、社区文化节、粤曲私伙局大赛、客家山歌大赛、民歌民乐大赛、廉洁读书月、廉政小品曲艺创作大赛、“粤读越精彩”全民阅读、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等一大批文化惠民品牌活动。三是加强农村文体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基层文化干部队伍、文化志愿者队伍、基层农村文体协管员队伍、农村文化指导员队伍建设,2013年以来完成了两轮全省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长轮训工作;2012年起我省财政每年下达农村文体协管员专项补助资金2500万元,省文化厅共编印了30000册《广东省农村文体协管员工作手册》供全省文体协管员学习并指导各市、县不断加强对农村文体协管员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壮大和优化文化志愿者队伍,目前全省共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1274支,注册文化志愿者达81586人;加强农村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共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近25万名。这一系列措施对促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完善设施设备、丰富文体活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提升服务效能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肯定我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正如提案中所言,目前我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地方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建设资金配套不足,全覆盖建设进度偏慢;二是村级公共文化资源“条块分割”较为严重,统筹难度较大,共建共享水平不高;三是设施设备较为陈旧,管理不到位,服务效能不高;四是村级公共文体资源总量不足,供给较为单一,创新水平较低,质量较差;五是农村文体人才不足,队伍老化较为严重,总体素质偏低。这些问题制约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总体水平的提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举措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提案建议和我省实际,省文化厅和相关部门在今后一段时期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组的作用,进一步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加快推进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到2020年,全省普遍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相匹配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二是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加快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推动基层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联动机制的建立和服务效能的提升,实现区域内资源、人员、服务统一调配,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到2018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粤东西北地区具备条件的县(市、区)50%建立总分馆制。到2020年,全省具备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
三是加强基层文体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干部队伍、农村文体协管员队伍、农村体育指导员队伍和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素质,优化队伍结构,规范人才管理,培育一支适应新形势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农村文化体育干部队伍和辅助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和惠民水平。同时,指导各地各级进一步完善文艺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农村文艺专业人才培养的同时,培育一批业余文化人才和文艺团队,进一步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是强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督导考核。省文化厅将以《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为抓手,继续以季度通报并开展专项检查的形式加强对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的督导工作。同时,以落实《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为基础,于2018年起制订实施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并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评价考核工作纳入其中,建立完善我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的奖惩考评机制,确保农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较好的保障。
同时,针对提案中提出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公共财政投入资金不足的问题,我们将在进一步加大力度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基础上,以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抓手,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公共文化建设主体责任,坚持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强化配套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强化人才培养,提升服务效能,切实解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我省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文化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文化厅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