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函〔2018〕 号(B)
尹利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东江纵队第三大队大队部旧址保护利用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省一直以来十分重视东江纵队相关史迹的保护利用工作
东江纵队是抗战中开辟华南敌后战场、坚持华南抗战的主力部队之一,是华南沦陷后中国共产党在华南组建的第一支人民抗日武装。在远离中共中央,难以取得华北、华中抗日根据地战场直接支援的困难条件下,东江纵队建立了大片抗日根据地,成为华南抗日战场的一支主要力量。加强对东江纵队相关史迹的保护与宣传,有利于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因此我省各级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东江纵队相关史迹的保护利用工作。主要措施有:
(一)开展调查研究,提升东江纵队相关史迹的文物保护级别
目前,我省与东江纵队有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为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分别为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土洋村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和惠宝人民抗日游击总队成立旧址。各地政府和文物部门还不断指导各地深入发掘研究,将许多东江纵队相关史迹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或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以使得这些珍贵的红色遗迹能得到有效保护。
(二)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对东江纵队相关文化遗产的文物保护与展示工作
近几年,我省各级财政先后投入约2亿元资金实施了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土洋村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惠宝人民抗日游击总队成立旧址等东江纵队相关文化遗产的维修、安防技防、宣传布展、周边环境改造等工程。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东江纵队相关文化遗产周边的各项建设活动
各级政府和文物部门十分重视东江纵队相关文化遗产周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以保护文物本体和周边的环境风貌。2017年11月,我厅和东莞市政府指导东莞文广新局与大岭山镇对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大规模违建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对16幢违建房屋进行了拆除,对53幢违建房屋进行了降层。同时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提升,使得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这一红色文物得到了保护。
二、“东江纵队第三大队大队部旧址”保护利用工作的思路与措施
提案中“东江纵队第三大队大队部旧址”位于寮步镇泉塘社区的丽朝黄公祠。经核实,该建筑为清代建筑,经东莞市委党史研究室查阅相关资料及老同志的回忆录,均未发现有东江纵队第三大队驻地的记载,目前暂未能认定丽朝黄公祠为“东江纵队第三大队大队部旧址”,但是作为历史建筑,东莞市接下来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继续做好丽朝黄公祠的保护工作
我厅将指东莞市继续做好丽朝黄公祠的保护工作。当地已于2010年投入200多万元修复了该建筑的本体,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接下来将加强对该建筑的巡查,实施必要的保养维护措施。若该建筑出现险情需进行抢险加固,我厅可按规定在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资金中予以支持。
(二)继续组织开展调查研究
结合目前东莞市正在开展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将由东莞市党史研究室等部门牵头,进一步深入研究发掘丽朝黄公祠与东江纵队有关的史迹史料,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大力推动东江纵队相关史迹的保护利用工作,努力创造条件提升东江纵队相关史迹的保护级别。
(三)加强联动,共同宣传利用
若丽朝黄公祠经研究发现确与东江纵队有关,我厅将在做好文物保护的基础上,向宣传部门推荐其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红色旅游示范基地等,并加强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扶持,强化保护与活化利用。同时协调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土洋村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惠宝人民抗日游击总队成立旧址等东纵相关史迹的管理单位,以引入流动展览、进行联合展览等方式,以点带面,做好东江纵队革命史迹的宣传,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更好地激发人民群众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
诚挚感谢您对我省文化遗产保护的关心与支持。
广东省文化厅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