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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5年第二季度旅游投诉情况通报

时间 : 2015-08-05 09:55 来源 : null 作者 : 质量监督管理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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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顺德区旅游局:


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顺德区旅游局:根据各地市报送的旅游投诉数据,现将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旅游投诉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二季度,全省共接到旅游投诉案件1314宗,正式受理1269宗,移交1宗,不予受理44宗。已办结1108宗,正在办理161宗,结案率为87.31%。其中,省旅游质监所接旅游投诉并转办162宗,受理153宗,不予受理9宗,已办结118宗;通过各地级市旅游投诉热线12345、省市政府门户网站接受投诉1066宗,受理1033宗,不予受理32宗,移交1宗,已办结916宗,正在办理116宗;受理来信(函)投诉30宗,来访投诉26宗,其他单位转办30宗。


二、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与特点


从旅游三大市场来看,出境旅游是投诉重点。第二季度出境游投诉710宗,占受理投诉总数的55.9%;国内旅游游投诉558宗,占受理投诉总数的43.9%;入境旅游投诉为1宗,占受理投诉总数的0.07%。从被投诉对象来分析,对旅行社的投诉仍是重点,景点、酒店、购物投诉呈上升趋势。数据显示,第二季度,投诉旅行社927宗,占全部投诉总数的73%,其中在线旅游投诉190宗,线下旅游投诉737宗。投诉景点138宗,占投诉总数的10.8%;投诉酒店43宗,占投诉总数3.3%;投诉购物48宗,占投诉总数3.7%;投诉交通26宗,占投诉总数2%;投诉餐饮6宗,占投诉总数0.4%;其它投诉81宗,占投诉总数6.3%。    按投诉类别划分,投诉主要集中在:投诉旅行社拒签后退团不当扣费、擅自延误变更行程、导游未尽职责,降低等级标准等问题上。数据显示,投诉旅行社在游客出国旅游被拒签后,退团扣费不尽合理218宗,占全部投诉的17.1%;因擅自延误变更行程145宗,占全部投诉的11.4%;投诉导游未尽职责103宗,占全部投诉8.1%;降低等级标准76宗,占全部投诉的5.9%。


三、理赔情况


第二季度,经全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调解,理赔金额108.183万元,均为旅游企业退赔给游客。三大市场的投诉理赔情况是:投诉出境旅游理赔80.7264万元,占理赔金额的74.62%;投诉国内旅游理赔27.4566万元,占理赔金额的25.38%。


四、行政处罚情况


第二季度全省对12宗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6宗,责令停业整顿并罚款1宗(罚款金额2.6万元),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1宗,没收违法所得2宗(没收金额0.16098万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件2宗。


针对第二季度全省旅游投诉量增幅较大的情况,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及时、稳妥、有效处理好每一宗投诉。同时,根据本地实际,认真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督促旅游企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减少游客的投诉。



广东省旅游局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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