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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系列活动承办服务项目”比选邀请函

时间 : 2024-05-10 17:40 来源 : 本网 作者 : 产业发展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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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文旅融合,优化文旅投融资对接机制,拓宽文旅企业融资渠道,助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提升工作等重点工作,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拟于今年9月在广州举办2024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为做好筹备工作,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就“2024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系列活动承办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开展项目比选,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编号:CYC202408

(二)项目名称:2024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系列活动承办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项目最高限价98万元

(四)服务需求:依据文旅投融资市场最新形势完成1个主会场和乡村振兴、数字创意、文化旅游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提升和招商引资等4个分会场的活动策划工作并落地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征集评审及培训路演、嘉宾机构邀约接待、宣传推广及品牌打造、会务组织、投融对接跟踪服务等内容。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经营情况报告说明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声明函。

(二)由于该服务项目要求承办单位具有非常丰富的文旅招商引资资源和专业的产融策划执行经验,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如果是中小微企业,请一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13日9时起至2024年5月15日17时止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邮箱:wl_gdwltcyfzc@gd.gov.cn),确认收到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比选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应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8楼产业发展处)。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其他

我厅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邀约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我厅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解释原因。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 邹先生

电话: 020-37803716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8楼产业发展处 

邮政编码: 510080 


附件:2024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系列活动承办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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