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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文物保护用途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 : 2017-03-14 14:19 来源 : 计财处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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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1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文物保护用途资金10,985万元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314日至320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省文化厅  020-37803852;

  省财政厅  020-83170362。

  

    附件:2017年重点文物保护用途资金安排表.doc

  

广东省文化厅

201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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