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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1-06-23 17:33 来源 : 本网 作者 : 公共服务处 编辑 : 俞启明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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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粤文旅函〔2021〕282号


叶丽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新农村建设应注重农村传统文化保护的建议(第1022号)收悉。经综合省委宣传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推进农村传统文化保护的措施和成效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并把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省委宣传部积极强化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撑和督促指导。一是着力健全乡村文化振兴专项组机构设置和工作规则,制定实施了《广东省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抓好包括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在内的5个方面19项重点任务。二是推动制定《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保护村镇历史风貌、开展文明乡风教育等纳入法律条文,并将推进农村传统文化保护等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内容。三是聚焦文明村镇创建,每年组织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省文明委成员单位对全省78个市、县开展测评督导。聚焦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将保护农村传统文化融入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引领全省各地乡村群众倡树文明新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聚焦移风易俗,加强对修订村规民约、保护传统文化的督促指导。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大力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及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规划期限至2035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函》,大力加强对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的指导。二是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和活化利用,开展全省传统村落调查并指导各地积极申报中国传统村落,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快编制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争取中央财政4.44亿元(每条村300万元)对全省148个中国传统村落建设予以补助。三是积极探索与推进历史建筑保护与活化利用,组织开展了省级历史建筑保护试点工作,举办了“广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系列培训活动,建立健全广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制度并研究制定“1指引3标准”,并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开展了“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认定工作。截至2021年3月底,全省共有2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56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263个中国传统村落、186个广东省传统村落,3772处历史建筑。

(三)省农业农村厅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中注重农村传统文化保护。一是在以“三清三拆三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工作中,明确在整治建设中要注重保护乡村传统文化。二是在美丽乡村评选中重点突出各地的乡土文化特色,2018年以来成功举办2届“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系列评选活动,每届从数百个村和美丽乡村精品线路中评选出10个美丽乡村、20条美丽乡村精品线路、50个特色名村,并隆重发布推广。三是大力保护传承农耕文化,坚持把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作为传承弘扬优秀农耕文化的主要抓手,2020年由我省推荐的广东佛山基塘农业系统、广东岭南荔枝种植系统(增城、东莞)项目获农业农村部认定通过,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目前全省累计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3项,遗产地4个。四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万企帮万村”行动,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和新乡贤与村庄自愿结对帮扶,结合企业自身优势,在文化设施建设、乡土文化传承等方面参与村庄文化建设。

(四)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传统文化保护作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鼓励各地积极统筹老祠堂、旧民居等资源推动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佛山、中山、梅州、潮州市等分别探索出“祠堂+文化”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特色模式。其中梅州市“三多三促”建设农村文化俱乐部项目成功创建国家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佛山市三水区“祠堂+文化”乡村振兴中的基层文化发展模式项目获得我省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资格。二是积极开展国家和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等11个县(市、区)、乡镇(街道)被命名为2018—2020年度“国家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广州市荔湾区等43个县(市、区)、乡镇(街道)被命名为2018—2020年度“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同时,积极通过打造民歌民乐大赛、粤曲私伙局大赛等品牌活动,开展戏曲进乡村等大力推动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三是大力加强农村文物保护利用,推出27条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和70条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强化乡村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对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分别发放年度补助专项经费3万元、2万元。大力开展非遗新造物活动,创建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加强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工作,为乡村地区培养工艺能人,增加乡村地区经济收入,以非遗传承保护利用带动乡村地区脱贫致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省在推动乡村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如您所说,我们在保护和传承乡村传统文化的紧迫感需进一步增强,乡村传统文化的挖掘和弘扬有待进一步深入,对乡村文化遗存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我省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要求,我们下一步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

一是持续推进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持续指导和督促各地市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和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落实;创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村落积极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中国传统村落博物馆建馆;建立健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制度,尽快出台“1指引3标准”,指导各地市大力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

二是持续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文化建设融合发展。大力传承弘扬岭南优秀乡土文化,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坚持“内外兼修”,加快建设具有广东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动美丽乡村留住乡愁记忆、增强人们乡土情结,增强人们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

三是持续推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大力推动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达标建设,加强国家和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和创建发展,以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助推乡村传统文化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加强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强化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深化文旅融合,推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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