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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32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1-05-10 15:42 来源 : 本网 作者 : 文保处 编辑 : 左秋怡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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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旅函〔2021〕210号


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李黎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促进省际边界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我厅高度重视罗定市红色革命场所保护力度

(一)全面摸清罗定市革命文物资源。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掌握了罗定市革命文物资源。经统计,罗定市现有革命文物18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蔡廷锴故居、三罗民众抗日指挥部旧址),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0处,为进一步有效保护创造了条件。

(二)积极出台政策指引。2019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

(2018-2022年)的意见》,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我省具体行动计划,指导做好革命文物固本强基、保护修缮、展示利用、文物和旅游融合发展、宣传教育等工作。按照省委宣传部的部署,目前我厅正牵头《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的起草和立法工作,以进一步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

(三)积极推进罗定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发展。我厅高度重视罗定市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不断加大革命文物的经费支持力度,近年来,我厅拨付80万元用于蔡廷锴故居修缮工程,拨付240万元用于三罗民众抗日指挥部旧址修缮和陈列展示工程。我厅积极指导推动罗定市红色旅游发展,2018年发布1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2019年遴选出100个红色革命遗址串连成9条传承红色基因学习体验线路,将罗定市的重要革命文物纳入线路进行精心打造和对外推介,为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开展学习体验创造良好条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指导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对罗定市革命遗址进行调查研究,将有较高价值的革命遗址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以提高其文物保护层级。做好革命文物本体维修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急需抢险加固的,我厅将重点予以资金和技术扶持。

(二)进一步加快推动罗定市红色旅游发展。指导推进罗定市红色旅游产品体系升级开发,优化红色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加强红色革命遗址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强化红色革命遗址社会教育功能,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引领下,深入发掘围绕红色革命为主题的旅游资源,以申报“文化和旅游特色村”、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创建“旅游风情小镇”等旅游资源开发为抓手,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加强红色文化创意产品研发设计和推广,积极开发红色旅游演艺项目;改进创新红色旅游宣传推广方式,创新导览解说和展示陈列方式,增强红色旅游跨界联合营销活力,优化提升红色旅游宣传品制作;提高红色旅游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开展红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推进红色旅游讲解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红色旅游志愿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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