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芷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打造连南民族文化旅游特色产业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清远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市两级支持推动连南民族文化旅游特色产业发展情况
(一)支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经省、市两级的组织动员、审核指导和积极推荐,2016年10月,连南瑶族自治县成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正式开启创建历程。三年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我厅印发了《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创建重点工作指引(2017-2020)》《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建
设指引》等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智力支持,开展专项资金奖补扶持(支持连南获得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全域旅游项目资金300万元,拨付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奖励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拨付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奖励资金20万元),推动包括连南在内的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二)支持开发生态及文化旅游资源。2015-2019年,省级以上财政共安排连南瑶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600多万元,其中2019年安排1800多万元,用于保护和发展当地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等,同时,积极支持连南瑶族自治县生态保护区建设,于2020年1月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瑶族文化(连南)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按照“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推进实施《瑶族文化(连南)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2020-2035)》。此外,省级专项资金扶持非遗资源: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3万元/年·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2万元/年·人,2018年对瑶族长鼓舞、瑶族刺绣(连南瑶族服饰刺绣)、瑶族扎染等项目扶持80万元,2019年对排瑶民歌、瑶族长鼓舞、排瑶牛皮酥制作技艺等项目扶持58万元,用于项目保护传承和开展传播等活动。市级层面,2018年底,原清远市旅游局牵头完成《连阳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修工作,对连南旅游发展定位、旅游形象、产业布局等进行了总体规划设计;2019年,完成了《清远旅游资源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对连南旅游资源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为连南科学开发文旅资源提供科学指导。
(三)支持提升文旅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近年来,我省重点扶持包括连南在内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省文旅厅协同省民宗委、住建厅、交通厅和少数民族地区地方政府等,在科学保护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民委印发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统筹考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旅游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旅游公共服务布局,提升设施运营效率,以旅游厕所、标识标牌、旅游集散点等系统为重点,强化旅游公共服务的广度、深度、速度,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旅游惠客便客更具成效,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公共服务的优质品牌影响力。市级层面,2016年以来,先后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1200多万元,支持连南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指导连南旅游交通设施、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智慧旅游平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支持文旅产业项目建设。省级层面,通过举办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广东旅游文化节,组织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重要会展节庆活动,支持推动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展示交流。此外,2019年省文旅厅开展了全省文旅消费重点项目推荐活动,分类指导韶关、云浮、惠州、清远、梅州、湛江、茂名等地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其中安排专项资金110万元,支持清远开展地方旅游年卡等项目,有效激发地方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市级层面,清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市自然资源局积极落实相关精神,对旅游项目在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和建设用地供应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跟踪服务,提前介入相关用地工作,加快手续办理,促进旅游项目依法依规及时落地。对旅游项目的用地报批,取消林地手续前置要求,实行和用地手续并联办理;旅游产业项目用地中符合设施农用地认定标准的,优化办理流程,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要求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对旅游项目中宽度少于8米的道路按照农村道路认定,不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继续加大对乡村振兴旅游项目的支持力度,此类项目可以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及乡村振兴专项用地指标,对此类项目中面积不超过30亩的,可实施点状供地政策。2019年,共下达连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30亩,占全市9个县(市、区)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10.83%,最终连南的指标使用率为85.25%。
(五)支持文化旅游品牌宣传推广。近年来,省文旅厅积极支持连南等地区开展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工作,通过国家、省主流媒体及各类新媒体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推广,组织和支持参加境内外重要旅游展会、区域交流活动及区域联合推广等,宣传推广连南瑶族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和产品,连南千年瑶寨、“耍歌堂”等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吸引力日益提升。清远市把连南少数民族文旅产品作为特色旅游产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向社会宣传和推介。
二、下一步推动连南全域旅游发展的工作措施
我们将以连南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继续积极指导和支持连南发展全域旅游,多方面推动连南打造民族文化旅游特色产业。
(一)加强全域旅游创建指导。省文旅厅将推广2019年我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单位成功经验,指导、培训和支持连南申报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同时对认定的全域旅游示范区给予创建奖补资金奖励。清远市政府将通过加大指导力度,加大全域旅游培训,加强全市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工作,从规划上引导连南全域旅游发展;同时,正在起草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激励措施推动连南及全市各县(市、区)更好地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尽早创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二)加强文旅产业综合促进。积极指导和支持连南文旅产业发展,推动提质升级。一是按照省市实现少数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部署和方案,围绕打造“两县三乡一带”旅游经济发展区,积极扶持连南生态旅游及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发展,指导连南依托优质生态资源开发生态体验、生态研学、康养度假等乡村旅游产品和文旅新业态。二是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形式,指导和支持连南旅游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旅游招商工作,引进和培育一批文化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强的文化旅游企业。三是指导和支持连南创建广东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文化和旅游特色村、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品牌,争取国家、省相关资金的倾斜,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文旅产业做大做优。
(三)加强公共服务设施扶持。我省将国家和省各类厕所建设补助资金全部安排在粤东西北、少数民族及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等区域,结合涉农资金改革定向倾斜并集中财力投入旅游资源集聚发展的少数民族县及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区域的旅游厕所建设,重点支持少数民族村、乡村旅游点、历史古村落等重点区域旅游厕所建设,实施乡村旅游厕所革命示范工程,扎实推进乡村厕所革命。此外,一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配套好相应的旅游公共服务建设;二是努力补齐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公共服务的供给短板,提高当地旅游综合接待能力;三是创新发展路径,将旅游公共服务建设融入地方公共服务建设规划,并实行相关部门的分工合作责任制。
(四)加强旅游项目用地保障。省、市两级将积极推进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方式改革,提高土地保障能力和土地利用效率,指导连南做好民族文化旅游特色产业的用地指标保障工作。2020年清远市初步拟定的年度用地计划中,预下达连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35亩(含乡村振兴指标21亩),可专项用于市级农业部门认定的乡村振兴项目。如连南相关旅游项目获乡村振兴项目认定,可申请使用该专项指标。
(五)加强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支持。继续支持连南开展文化旅游品牌建设及宣传推广。一是通过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等国家和省级媒体宣传平台,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开展广东文化旅游形象及品牌宣传,将连南瑶族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纳入我省整体宣传推介的重要内容,在线上线下开展宣传推介;二是支持连南开展各类对外宣传促销活动,组织清远连南参加省内外及港澳有关旅游展会、重要客源市场宣传推广活动等,在活动展位上给予支持,提升连南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三是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对包括连南在内的各地区文化旅游品牌和线路产品进行集中宣传推介。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17日
(联系人:刘昭黎,联系电话:020-37803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