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粤文旅函〔2020〕138号
许保杨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湛江市遂溪县黄略镇许屋村建设成中国醒狮文旅小镇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湛江市政府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遂溪醒狮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
遂溪醒狮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3年12月8日,遂溪被国家批准成为全国第一个县级“中国醒狮之乡”。2006年,狮舞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许屋醒狮团作为代表主力醒狮团之一,屡获殊荣,为提升遂溪县的知名度作出了重要贡献。黄略镇许屋村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历史底蕴深厚,将其打造为中国醒狮文旅小镇,有利于提升湛江市知名度,打造成为湛江文化旅游新名片。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包括醒狮文化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指导湛江市在醒狮文化队伍建设、基地建设、技艺传承、宣传推广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增强群众的参与度,成立了醒狮协会,鼓励支持各村办醒狮团,并指派优秀老师进行免费授艺和辅导,把醒狮等民间文化艺术精心培育成为根植群众、服务群众的文化载体和文化样式。二是把狮具制作的民间工艺进行挖掘整理,成功申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组织醒狮等民间文化艺术参加CCTV《魅力中国城》大型城市竞演活动、中国(深圳)文化博览会、省旅游产业博览会、西部文化博览会等,扶持其以文化产业方向发展。目前,遂溪生产的狮具在我省各地旅游景区推广销售,并远销到北京、上海、重庆、四川和港澳台等地,出口到美国、新加坡、泰国等国家。三是通过建设醒狮文化博物馆、创建保护传承基地、创作《醒狮之歌》、出版《遂溪醒狮》读物等方式,宣传推介醒狮文化艺术。四是通过成立常设机构、扩大人员队伍、加强学习交流、进行理论研究等方法,更好地传承和发展。近期,遂溪县将与金茂投资(广东)有限公司、湛江市盈汇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醒狮民间艺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针对你们所提的建议,我们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指导湛江市将继续做好包括醒狮文化艺术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加大对“狮舞”非遗保护和传承的资金扶持,协助项目招商引资和指导项目建设,积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推介,进一步提高遂溪醒狮文化的知名度,擦亮“中国醒狮之乡”品牌,为遂溪县黄略镇许屋村创建以“狮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文化内涵的醒狮文旅小镇打造有利条件。
(二)继续支持黄略镇许屋村创建中国醒狮文旅小镇,积极与发展改革委等特色小镇主管部门协调,指导湛江当地按照《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协调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支持。
(三)待确定文旅小镇的四至范围后,湛江市将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使用省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函〔2018〕2548号)中关于专项支持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土地利用指标的相关政策,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争取支持,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上给予倾斜安排。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