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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4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19-06-28 11:15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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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文旅函〔2019〕415号(B类)

李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广东省古钟楼作为100个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赞成加强对广东省钟楼保护利用力度

十六世纪中叶以来,伴随中西商贸、宗教和文化的广泛交融,带有计时功能和隆重仪式感的户外机械大钟逐渐引入中国,以其先进、实用和装饰性广受瞩目,并成为部分地方的地标性建筑。广东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早接触西方机械钟表的区域之一,目前仍保留着粤海关大钟楼、潮海关钟楼、人和蚌湖大钟楼、文兴中学钟楼等一批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好钟楼,让钟楼“重现钟声”,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共同努力下,我省列入不可移动文物的古钟楼保护修缮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如开展了粤海关大钟楼、潮海关钟楼等一批钟楼的保护修缮工程,并将潮海关旧址(含钟楼)推荐上报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一定程度上存在缺乏系统普查、机械钟修复技术不足、重建筑修复轻机械钟修复等问题,亟需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支持开展古钟楼全面普查。支持、指导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开展全省古钟楼的全面普查和调研,理清历史脉络和现状,撰写详实调研报告,同时梳理广东省古钟楼项目库,明确每处古钟楼的保存现状、存在问题,提出初步保护修缮、保养维护方案。在广东省古钟楼(古钟)全面普查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古钟楼(古钟)修缮、修复工作。

(二)指导广东省钟表行业协会申报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根据《关于发布<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物博发〔2014〕25号)要求,指导广东省钟表行业协会按照申报要求,申报相应资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对广东省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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