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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6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18-06-05 14:30 来源 : 广东文化厅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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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函2018277A

 


 

钟礼坤代表

    提出的关于《广东汉剧乡土教材》进校园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广东汉乐、广东汉剧、客家山歌等项目的关注和重视,所提建议很有建设性。梅州客家山歌、广东汉乐和广东汉剧均是传统客家文化的历史沉淀,是客家人凝聚力的文化承载作为客家族群的重要文脉,它们均被国务院批准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近年来,我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广东汉乐、广东汉剧、客家山歌等优秀传统客家文化传承发展。

一、落实和出台有关政策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由省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的


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繁荣”的要求,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积极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提出实施“双进”活动(戏曲进校园,学生进剧场)、“两个一”(争取每年让中小学生至少欣赏一场戏曲演出、逐步实现每年在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场戏曲演出)活动,积极推进戏曲教学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戏曲专家编撰戏曲辅导读物,建设戏曲特色学校和戏曲学习实践基地等。通过加强戏曲通识教育,鼓励戏曲院团、艺术家到大中小学校举办专场演出、普及讲座等,让广大学生感知传统戏曲魅力,培养年青“戏迷”。2016年来,省教育厅以贯彻落实教育部与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为契机,先后印发了《关于中小学校创建艺术教育工作特色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小学创建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推动中小学创建艺术教育特色,形成“一校一品”或“一校多品”。

二、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

2016年开始,我省实施提高国家级、省级传承人的补助标准。包括广东汉乐、广东汉剧、客家山歌等项目在内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中央财政补助2万元的基础上省财政再补助1万元,达到每人每年3万元,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补助标准处于全国领先,极大地鼓舞了各级传承人。在项目保护上,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广东汉剧80万元、省财政补助客家山歌20万元,2017年中央补助广东汉乐20万元,省财政补助广东汉乐、广东汉剧、客家山歌共计5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包括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大埔县文化馆等项目保护单位开展项目保护传承工作,促进项目的传承发展。2017年文化部正式批复同意实施国家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并在梅州大埔县设立了非遗保护传承观察点(目前全国仅32个),主要加强非遗在当代传承的长期跟踪研究,了解掌握非遗代表性项目在基层的存续状况和变化情况,为制定完善非遗保护传承的政策法规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2018年中央财政补助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专项资金700万元,另拨付每人40万元标准用于包括广东汉乐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罗邦龙在内的抢救性记录工程实施。自2015年起,我省开始实施“百台地方戏发展扶持计划”,每年投入1600万元,扶持100台包括广东汉剧、客家山歌在内的全省优秀传统剧目和新创作剧目。梅州市还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到民间开展采风活动,收集客家山歌、汉乐、汉剧方面的田野资料,整理存档,资料丰富后编纂成册。

三、开展传统客家文化进校园活动

近年来梅州市通过开展“客家山歌进校园”“广东汉剧进校园”和“广东汉剧进校园”活动,推动了梅州客家山歌、广东汉乐和广东汉剧的宣传、推广和普及目前已分别在嘉应学院、梅州农校、梅州市职校、高级中学、宪梓中学、青少年宫、大地幼儿园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设了相关培训班,在梅州市艺术学校开设汉剧班和客家山歌班,在梅州市文化馆开办客家山歌幼苗培训班,并派出专业院团艺术骨干开展培训工作,把传统客家文化融入学校教学,促进课堂教学、名家讲座、交流实践三位一体,让越来越多的学生了解这些传统客家文化在此过程中挖掘出不少潜力幼苗,对其加以引导,继而开展师承传习活动,为这些传统文化的传承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经省文化厅评审,梅州市文化馆被评为梅州客家山歌传承基地、大埔县文化馆被评为广东汉乐传承基地、嘉应学院客家研究院设立研究基地,同时成立了广东汉剧嘉应教育学院实践基地。

、纳入乡土教材组织专家精心编写

2016年,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广东汉乐、广东汉剧、客家山歌等广东传统文化艺术纳入了我省地方综合课程目录,鼓励社会各方编创由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类教材。近年来,梅州市文化馆艺术院团与教育局合作,启动了客家山歌、广东汉乐、广东汉剧相关的乡土教材编写工作,旨在培养各中小学生对传统文化艺术的感知和熏陶,让学生在少年时代与传统艺术进行接触和了解,为这些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传承与发展奠定人才基础,同时进一步保护和传承乡土文化。为确保教材编写质量,有关单位还专门聘请了资深客家山歌、汉乐、汉剧艺术家及教育系统教材编写学者参与编撰工作。当前,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与梅州市教育局联合完成了小学、中学两册《广东汉剧》乡土教材编写,根据2017年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查管理办法》(粤教基〔2017〕200号)要求,有关教材需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后,列入广东省中小学地方教材用书目录,方可作为地方教材供学校使用,在中小学普及和推广。

加强文化惠民服务基层群众

我省积极推动各地方戏曲院团探索演戏不难、看戏不贵的新型演出模式,与社会各方广泛合作,实践“政府支持、企业联姻、院团服务、百姓受惠”的新型演出模式。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客家山歌传承保护中心等单位依托“客都艺韵”之“周五有戏”“周六有歌”演出平台,每周组织开展客家文艺节目演出梅州市文化馆依托“群星舞台大家乐”“广场大家乐”品牌,每月至少两次开展惠民文艺演出,客家山歌、广东汉乐、广东汉剧等非遗项目的展演在演出内容占比中日益增加。进一步整合基层资源,推动地方戏曲院团把服务重心放在农村、放在基层,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广场、乡村简易戏台、宗祠大屋等现有场地,举办传统剧目、小戏、小品、折子戏专场演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文化惠民演出力度。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以场次补助为主、集中采购为辅的方式,组织地方戏曲院团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为群众演出。广泛开展戏曲深入生活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戏曲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省、市戏曲院团深入边远山区、基层一线,发动戏曲名家带头下乡演戏,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看到名家名角,欣赏到精品剧目。梅州市还提出各文艺院团到辖区内近3年来戏曲演出未覆盖的贫困村进行演出,全年完成演出场次不低于10场次。

广东汉乐、广东汉剧、客家山歌等项目的保护传承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调动多方力量,不断推进包括广东汉乐、广东汉剧、客家山歌等在内的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特别是进一步争取中央、省财政的支持,推进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研究制定有关建设规范,按照“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推进梅州客家文化的整体性保护。支持梅州开设客家文化网络课堂借助“互联网+”融合平台,以推动“梅州文化云”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网上课堂模式,发挥线上线下结合,聘请专家、学者、教授等开设网络课程知识讲座,实现学习“零门槛”,扩大传播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对客家文化的传播宣传,通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东非遗周及粤港澳和对外文化交流等活动平台,展示客家文化的魅力,提升客家文化影响力。当前,重点组织好6月9日至14日在汕头举办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东省主场系列活动,包括梅州广东汉剧、客家山歌剧等在内的全省13个传统剧种将首次集中展演,全面展示传统戏剧类项目保护与传承方面的成果,展现传统戏剧的独特魅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文化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文化厅

                              2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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