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厅属各预算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和《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厅主管的2019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为深化落实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压减省级审批具体项目,2019年我厅主管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中,由各地市、各有关单位申报的资金项目压缩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重点文物保护项目。请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向我厅主管业务部门申报,根据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严禁重复申报、虚假申报、变相多头申报。其余用途资金将按照“大专项+
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具体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市县或用款单位,由各市县或用款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申报、审核、验收等相关工作。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围绕中心,实事求是地结合2019年文化工作计划,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细化支出科目,明确支出绩效目标。要加强项目论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做到经费预算准确,测算依据充分、用款项目明晰、进度安排恰当。
二、申报程序
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向同级文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是县级文化部门汇总、审核申请资料,向地级以上市文化部门申报。
三是地级以上市文化部门汇总、审核申请资料,向省文化厅申报。地级以上市需单独汇总辖区内省财政直管县的申请资料。
四是省直及厅属有关单位直接向省文化厅申报。
三、申报材料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部门将申报文件请示和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分别报省文化厅对应业务部门,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非遗处,电话:020-37803868,电子邮箱:feiyichu37803380@163.com;文物局,电话:020-37803851,电子邮箱:gdpucha@126.com。
资金《申报指南》电子版下载邮箱:jcc3780@163.com。
附件:1、2019年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广东省文化厅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