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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峡遗址已发掘区展示利用项目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时间 : 2024-08-28 15:08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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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审核〈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峡遗址已发掘区展示利用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管理规定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广东省2024年度古遗址、古墓葬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计划的批复》要求,经审核,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遗址展示利用项目勘察设计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设计方案中的未尽事宜,你局应指导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方案,并组织3名以上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的相关专业委员进行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修改、完善后的方案需报省文物局备案。如需变更重要设计内容,应按法定程序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选定该项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并按照《广东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通知》要求,将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情况报省文物局备案。

请你局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施工、监理记录,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找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效果。工程完成后,备齐竣工材料,报我局组织验收。

广东省文物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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