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有效落实《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促进营业性演出市场高质量发展,我厅牵头起草了《广东省关于推动社会监督员参与营业性演出监督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wl_gdwltscc@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广东省关于推动社会监督员参与营业性演出监督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附件:《广东省关于推动社会监督员参与营业性演出监督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