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潮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珠海珠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江门市五邑大学建筑设计所、佛山广府古代建筑保护设计有限公司等4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资质年检,其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特此公告。
广东省文物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