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粤文旅市〔2022〕216号)要求,全省各地市依据《广东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细则(2022年版)》,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等原则,逐级开展2022年度旅行社等级评定。经各地级以上市推荐、资格初审、专家评审、广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等程序,珠海阳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7家旅行社拟评定为广东省4A级旅行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16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广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7803885、37803194
广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