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和《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将部分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经济发展局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委托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及承接部门
(一)“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实施;
(二)“导游证核发”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实施。
二、办事指南
请查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经济发展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办事指南信息。
三、承接日期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的决定》公布之后,省文化和旅游厅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经济发展局对委托事项开展了相关交接工作。现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省文化和旅游厅不再受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内“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事项申办业务;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不再受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内“导游证核准”事项申办业务。
特此公告。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4月6日